宗法制度是宗族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两部专著研究了周代宗法制度。钱宗范《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围绕父权—族权这一中心,分别对宗法制度的起源和实质、宗法制家族形态、宗法分封制度、宗法与*的结合、卿大夫世族内部的宗法制度、士庶人阶层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和中国历史文化进行了探讨。他提出的原始宗法制、士庶人宗法制的存在等,都是有创见的。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集中讨论了周代宗法发展过程中的关节点,以及由各地区、各诸侯国宗法表现出来的相异点。上编探讨西周立国前的宗法形态、宗法制度的确立、宗君合一、宗法思想;下编探讨东周宗法继承制与宗族世系排列方式、宗法伦理结构类型、祖先崇拜观、宗族与政权、宗法与*的关系。认为周代宗法发展史是对世界文明史的一大贡献。
探讨周代宗法制的论文较多。一些学者对50年代金景芳关于宗法制度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程有为《西周宗法制度的几个问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认为, 西周宗法制同*系统紧密结合,行于包括天子诸侯在内的整个奴隶主贵族间,与*上的等级制互为表里,构成了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等级阶梯。吴浩坤《西周和春秋时代宗法制度的几个问题》(《复旦学报》1984年第1期)、 刘家和《宗法辨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 期)均认为经学中所讲不可靠,认为国君行宗法。一些学者进一步论证了士庶人有宗法的观点,李家骥《宗法今解》(《学术月刊》1982年第5期)、 李向平《西周春秋时期士阶层宗法制度研究》(《历史研究》1986年第5 期)和《西周春秋时期庶人宗法组织研究》(《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等文均是。 此外,李曦《周代伯仲排行称谓的宗法意义》(《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从人称、氏名探讨了周代宗法制度。
商代宗族制度研究有了新的进展。杨升南《从殷墟卜辞中的“示”、“宗”说到商代的宗法制度》(《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 期)通过对“示”、“宗”二字含义与用法的分析,认为商代王位继承制以嫡长子相传为常传,证明宗法制的存在。晁福林《关于殷墟卜辞中“示”和“宗”的探讨》(《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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