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汉至唐五代宗族的研究
这一时期的宗族研究绝大多数是在对门阀士族的探讨中涉及的,也有一些专门性的宗族研究。下面从这两方面做一介绍。
1.宗族论
张鹤泉《东汉宗族组织试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 期)是汉代宗族研究的专论。他认为,有共同尊奉、祭祀祖先的仪式,有族人会议,族长支配族人,有明确的亲族范围,这些是东汉宗族组织明显的特点。东汉宗族内族人的联系体现在经济上相互赈恤,为族人血亲复仇、收养族中的孤弱者、以武装方式相互扶助方面。东汉宗族族人在法律上具有连带责任,以死刑和禁锢最为突出,东汉宗族组织对当时社会秩序有较大影响。如影响地方政府行使权力和地方选举,宗族武装发展地方独立趋势增强。从社会形态角度宏观探讨家族宗法制的有刘修明的《从东汉农村社会看东西方封建社会的差异》(《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5年第2期),该文通过对东汉农村社会形态的具体分析, 说明从古代农村公社衍变而来的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形式,宗法血缘关系是中国封建制度社会组织的纽带,等级—阶级寄寓于宗法关系之中。信立祥《论汉代的墓上祠堂及其画像》(《汉代画像石研究》,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则论述了反映墓祭祖先的墓上祠堂问题,指出祠堂在汉代至少还有“庙祠”、“食堂”和“斋祠”三种不同叫法。这三种不同叫法的由来,都与古代的宗庙建筑有关。并论述了汉代墓上祠堂的形制,祠堂画像石的特点,祠堂石刻画像所反映的汉代人的宇宙观。
冯尔康用社会学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论研究南北朝宗族史,在《南北朝的宗族结构与士族社会特质论纲》(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一文中,从新的视野考察了南北朝时代的宗族。他认为这时宗族由与王朝相始终的皇族、高层仕宦者的宗族——士族、平民宗族三种类型构成。这三类宗族*地位依次而下,使宗族处于不同社会层次,宗族类型的层次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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