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可从市镇名称分析其商业地位。清人黄世崇等在论及湖北利川县的市场时,对市场名称作了一定的梳理:“利川山僻,绝无富商巨贾。民间米盐交易,或期以三日,或期以五日,其交易之区曰场。亦有以市、镇、街、店称者。县治及忠路县丞,南坪、建南两巡检处,商旅麋集,不以场名。其余村坊野市,所在多有。”(42)一般说来,称“市”或“镇”者,其商业地位高于称“集”、“店”或“场”的商品集散地。清光绪《汉川图记征实》将市镇分为巨镇、中镇、乡集3 种,巨镇和中镇有7个,乡集则多达44个。边远山区的市镇习惯于以“集”或“场”命名。清同治《增修施南府志》所记市镇多冠以“村集”之名,所属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利川、建始6县共有村集193个。湖南武陵县及龙阳县均属经济落后地区,方志中无“市镇”条目,只有“集市”或“市集”附记于“坊乡”条目之下。靠近四川的鄂西地区及邻接湖北、四川、贵州的湘西地区多称“场”,清同治《宜昌府志》记载县城外有街市11个,而津洋上场等“场”则多达31个。另有以“厂”命名者,清光绪《靖州乡土志》所记市镇凡24个,均称“厂”。“厂”通“场”,都是乡村基层市场。江西的农村基层市场多名“墟”,所谓“错处于乡者,曰墟镇”(43)。
综上所述,明清长江中游地区的市镇类型十分完备。市镇类型的划分,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考察市镇的发展历程,并对市镇在区域市场网络中的作用和特点作出准确的历史评估。
【参考文献】
①苏云峰著:《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1860—1916)——湖北省》,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1年版。张建民著:《湖北通史·明清卷》,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刘泱泱著:《近代湖南社会变迁》,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许怀林著:《江西史稿》,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陈文华、陈荣华主编:《江西通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梅莉、张国雄、晏昌贵著:《两湖平原开发探源》,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魏嵩山、肖华忠著:《鄱阳湖流域开发探源》,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