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华北村落
王庆成
传统中国的大地,除京师和省府州县治所所在地有以城墙为特征的“城”以外,都是乡村,而乡村中自然形成的基本单位就是“村”。“落”,即是“聚”。自魏晋南北朝隋唐逐渐形成以“村”称乡间聚落以来,乡间的大小聚居地,通常都可称为“村落”,或称“村庄”。在地理上,村落可能是指一个集结居住的“区域”,或指若干个居住点、或几个散落的农庄(homestead)的中心点。19世纪末西方人估计印度3/4的人口住在50多万个村庄中,认为中国的村庄数不会少于印度。中国的人口数超过印度,实际上,当时中国村庄的数目也可能超过印度。20世纪90年代有学者估计中国农村人口8亿人,居住在500万个以上的村落中,这样的居住点平均人口为160人,约30余户。(注:Jin Qiming and Li wei ,"China"s Rural Settlement Patterns",in Ronald G.Knapp (ed.),Chinese Landscapes:the Village as Place(Honol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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