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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英满族贵族崇尚武功国策的兴衰

时间:2007-3-10 10:54:49  来源:不详
(一)“八旗生计”问题的日趋严重和统治阶级的腐化坠落。
    
前面已经说过,满族贵族依靠八旗劲旅,击败了明末农民军,扫平了明朝残余势力,定都北京,并确立了清朝对全国的统治地位。此后,清政权除了竭力笼络、控制和利用汉族地主阶级外,认识到必须充分依靠八旗武装作为统治全国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这一立国的根本,清统治者制定了各种制度和措施,授予八旗人各种特权,力图树立和巩固他们在全国的优越地位。这些制度和措施主要有:
    第一,对八旗旗人在生活上给予多种优待。顺治元年(
1644年),清廷下令:“凡八旗壮丁差窑、粮草、布匹,永停输纳。”[21]免去了他们除兵役之外的全部义务,同时又发给优厚口粮以赡养家属。此后,又将京畿五百里内圈占的土地拨为旗产,强迫汉民向旗人交纳繁重的租税。顺治二年,清廷又制定了赈济八旗的条例。这样从顺治开始,清代历朝皇帝都以发放帑金和赏给八旗兵丁钱粮的方式对旗人予以优待。仅康熙一朝,清廷就以“赈济”旗人为由先后发放帑金一千二百万两白银。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康熙帝在给户部的谕旨中宣布,自康熙五十七年开始,八旗官库不再扣兵丁欠款,以使他们每月都能得到全额粮饷。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四朝皇帝除发放帑银外,还不断地赏赐八旗兵丁钱粮。据统计,雍正和乾隆两朝,清廷用于“赈济”的银两就超过了两千万。
    
第二,赋予八旗旗人在诉讼方面以法定特权。旗人犯法,普通的地方官吏没有权利管,而由步军统领衙门和慎刑司审理。量刑时,他们还享有“减等”、“换刑”等等特权。再有,清统治者虽然也公开谴责旗人虐待奴仆,但还是规定:“凡旗人奴仆违反教令,家主依法决罚致死及过失杀者,仍照例不论”。[22]这等于公开允许八旗旗人随意处死自己的奴仆。
    
第三,扩大旗人升官途径。清廷定都北京后,满族王公贵族身居各种要职,享尽荣华富贵,而一般旗人也可通过个别考试入仕,或者通过其它各种机会作官。例如,清廷为满洲八旗监生特设翻译考试,成绩优异者就可授为正八品官。雍正元年(1736年)正月,雍正帝鉴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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