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主义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分成为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两个部分,这是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论断,它符合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实际,也为中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实践所完全证实。
对于中国资本主义两个部分产生的研究,是一个还没有很好开辟的学术阵地。已有的研究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绩,但是许多问题还有进一步研究的余地。直到目前,一个为许多人所接受的看法,似乎没有得到应有的探讨。这个看法是:由于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性质不同,因此,两者的产生,也必然沿着截然不同的途径。从早期的洋务派企业到北洋军阀官僚资本以至四大家族的形成,这是官僚资本主义发生和发展的一条途径。而早期的民间近代企业,则是继承封建社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来的,由此而发展为民族资本主义。
这样一个论断,至少包括两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中国早期的民间近代企业和封建社会的资本主义萌芽,究竟存在一种什么关系?二者之间,有没有继承关系?如果有,它是怎样继承的?这种“继承”又意味着什么?如果没有,或者不是主要的,那么主要的途径又是什么?
二、洋务派的企业和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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