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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费医疗:行政包办医疗让宰相送命(图)

时间:2009-9-17 13:28:10  来源:凤凰网
通情作弊,通常都是中央医疗机构派专家主持会诊或体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八里,就有一段代理翰林医官使(正七品主任医官)姚可久“赴陕西体量藩部公事”的记录。前面讲过,支撑起公费医疗的整个体制就是医在王官,这就决定了医疗组织也是政府机能之一的性质,原本是科学技术性特强的专业行为,不可避免地染上浓郁的衙门色彩。以宋代为例,中央一级的各医药机构,分管领导一概都是外行,少数是低品京官,大多以宦官充任,名目如“提举太医局”、“提举翰林医官院”、“勾当御药院”等。业务上一窍不通,但所有行政人事财务庶杂权力,都握在他们手里,甚至在进行纯业务活动时,也是如此。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卷三六记,凡医官为皇族勋贵治病,一概都有这些“提举”们委派的宦官在旁边监督,理由是恐怕医师乘看病机会搞小动作。实际操作中的监督范围,又不只是皇族勋贵。比如前面说到钱若水、韩琦等人请太医看病,原文是“遣中使领太医往视”、“命内侍窦昭押士明往视”。钱若水是官仅五品的观察使,韩琦是官仅六品的知州,给五品六品的地方官员看病,都要由太监“领”去“押”送,京朝高级官员求诊时的状况,可想而知。所以在看似得益公费医疗的士大夫圈子里,有一句流行语,叫“宣医丧命,勅葬破家”。后半句是说皇帝助办丧事,这里从略;前半句的意思是:假如是太医院掮起皇恩浩荡的招牌给你诊脉处方,你的病多半是没治了(《孔氏谈苑》)。

    举个实例:北宋哲宗时,已经退下来的老宰相韩绛生病了,太医院医生出诊,当然少不了宦官“陪同”。皇帝听汇报,听说韩老食欲不振,便说自己正在服用的金液丹可以开胃。“提举翰林医官院”得旨,逐级传达,主治太医敢不遵旨?结果老先生年迈,精气已衰,抵不住金液丹的阳亢,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送了命。此即行政行为包办医疗实践的典型个案。前面提到唐代时不少京官爱选择在太医不当班的时候,去他家里求诊,想来这也是缘故之一。反过来,衙门式的管理程序和运作机制,客观上也抑制了公办医疗的水平提高。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逐步放开,许多有志于通过广泛实践提高业务能力的医学家,都不肯窝在医官的圈子里。明代李时珍在太医院里仅干了一年便托病辞职,就是著名的一例。

    另一方面,不少医师利用在公费医疗体制中服务的身份,谋求私利,也是事实。仍以宋代为例,众多太医各有自己的特殊服务对象,最称捷径的是拍公主、长公主们的马屁,“公主常因入宫时陈乞皇帝给负责自己健康的医生求取一官半职,这在宋初至神宗时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游彪:《宋代荫补制度研究》)。公主有权荐官,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也有权荐官。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讲过一个故事:官居正二品的侍中王贻永,每年有一个荐人当官的“恩例”名额,从而成为太医院医生的角逐对象。有位刘公才,功夫到家,王贻永已答应把今年的名额给他。正在这时,王贻永已嫁给诸司使夏偕为妻的女儿,患了重病,被另一个太医生朱严治愈了。女儿回娘家哭闹,一定要父亲先把荐官名额酬报朱严。王贻永没办法,只好说服刘公才先让一让。荫官命令下达的这一天,朱严死了。刘公才对王贻永说:“朱严没接受官职就死了,按规定可以重报人选。”王贻永便再为刘公才举荐。没想到新的委任令下达后,刘公才也因兴奋过度而猝死。沈括感叹:“为了一个四门助教这种小官,居然死了两个医生!”但是查一查北宋官制,四门助教的官品是从八品上,毕竟比在太医院当差强多了。因为古代医官的政治地位普遍很低,相当于中央卫生总署署长的翰林医官使,只有正七品,相当于国家医学院院长的太医局令,只有从七品。像刘公才、朱严这些人,一般多居从九品下,甚至是“流外”无品。倘若能当上从八品的四门助教,起码是俸禄又长了两级。

    人情处方,索取红包,营私走穴,朋分新药……许多“太医”靠兼办私人诊所成为巨富

    往细处寻思,高官势要们因有特权可予回报,医官们格外尽力悉心,曲意奉承,一般的官吏有病求医,能不体会彼此厚薄?这又是衙门式公费医疗的一个弊端。还是拿两宋举例,人情处方的问题相当严重,当时太医局属下,有一个专门研制新药的机构和剂局,“凡一剂成,皆为朝士及有力者所得”(《癸辛杂识·别集》)。就是说,和剂局每试制成功一品新药,都被大大小小的京官和“有力者”私分了。据周辉《清波杂志》卷五记,权宦童贯倒台后抄家时,“得剂成理中丸几千斤”,都是贵重紧俏药品。其来路,无非是和剂局、太医局、太府寺等各有关部门和长官们的孝敬,正好暴露出公费医疗千疮百孔的漏洞。宋代法律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由此又折射出诸如讹诈钱财、收受红包等医德问题,当然受害者多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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