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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费医疗:行政包办医疗让宰相送命(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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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17 13:28:10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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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代起,历朝政府又多以颁发常用药典、提供廉价药物等办法,尽可能降低民众求医服药的支出。如唐玄宗曾亲制《广济方》五卷,颁示天下,要求各郡县于村坊要路榜示宣布。唐德宗也编制过《集要广利方》,共含五百八十六个处方,颁于通衢,用意是让百姓免去求医诊脉,径照处方买药。
到了宋代,又有更先进的配套措施,就是对药物购销实行国家垄断,统一管理市场药价。北宋王安石改革时,鉴于生药售卖中以次充好、夹带伪劣、坑害顾客的弊病极多,遂在京城汴梁首创太医局熟药所,专售成药和中药饮片,配制方法都按标准从严掌握,售价只有市价的三分之一,制药和供货都由太医院主管。其后,这种平价药房又从京师推广到各州县,尽管讲明是“天子赐钱合药,惠及百姓”的公共医药性质,不许赢利,但因为广受民众欢迎,生意兴隆,还是有钱可赚。如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仅汴京的五家平价药房,一年就赢利四十万钱,为此还受到尚书省指责:“非创制惠民之意。”宋室南渡后,官办熟药所改名医药惠民局,要求各州军至少都有一所,在质量、专利、作息等方面,都订有严格的制度。如绍兴六年(1136)十月初八有诏:“熟药所、和剂局、监专公吏轮留宿值。遇夜,民间缓急赎药,不即出卖,从杖一百科罪。”用白话说,这就是确保通宵营业的便民药房了。
然而,官办公共医药最终也是跳不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周期率。经管官员业务不通,管理混乱,损公肥私却个个都是好手,“弊端百出,往往为诸吏药生盗窃”(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刚才以《清明上河图》举例说明太医们搞第二职业,看病处方之外,还兼卖药,其药品货源,就是官办药局体制内的一个黑洞。偷盗以外,还有调包,比如“以台附易川附,樟脑易片脑”等等,手法多样,“囊囊为奸,朝廷莫之知,亦不能革也”。据俞文豹《吹剑录·外集》称,到后来这些药房“所卖者,唯寻常粗药,缺者多而赎者亦罕。一局输费,为数不赀。民受其名,吏享其实”。“都人谓‘惠民局为惠官局,和剂局为和吏局’”。南宋后期,有太府寺少卿(工商总局副局长)葛洪上奏:“惠民五局,以伪药出卖。”国营药房也出现了假药,可知进货渠道已在官商勾结中被不法奸商侵入。统而言之,历代各朝,规模不同的公费医疗和公共药政,结果都难免陷入千疮百孔的泥沼,成为国家财政漏厄的一个大筛子。
摘自:《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作者:完颜绍元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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