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元朝历史 >> 正文
寇准绑架皇帝上前线(图
皇帝、官员、胥吏:究竟
五代后周开国皇帝郭威的
皇帝与钉子户(图)
盘点中国古代历史上十位
陕西对唐18座皇帝陵墓考
贪图金丝楠木:乾隆皇帝
明孝宗为何被认为是屈指
为尽孝道 禁烟皇帝道光
第一个在紫禁城养心殿办
最新热门    
 
皇帝、官员、胥吏:究竟谁在统治古代中国(图)

时间:2009-12-1 23:12:03  来源:凤凰网
是把持决策。根据Herson的说法,皇帝和各部大臣大都会警觉到这种被人把持的危险,他们想出了许多方法来加以反制,但是在一般的官员之间,却很少采取这样的预防措施。刘子健曾经提到有关这种技巧的一个实例:

    杜严是个干练的人事官员,正在考虑应该把某项空缺派给甲、乙、丙三个可能人选中的哪一个。他们三个人资格的优先顺序正好是由甲至丙,依序排列。杜严征询属下意见时,接受过丙贿赂的某一胥吏私下建议丙,由丙出面举发甲的资历中某项资格不符,该项任命于是取消。杜严原本属意于乙,乙因为对另一项职位已经感到十分满意,他虽然心存感激,还是婉拒了。由于该项职位急需补人,最后还是由丙接任。(Liu,1967:324)

    文官制度之所以特别容易受到上述把持技巧的控制,主要肇因于两个因素:首先,文官们都曾经长期浸淫于儒家的道德、社会和政治哲学,任何熟悉儒家学说的人都很容易预测出,他们在何种情况下会做出何种决定;其次,文官们通常都是在衙门中,根据文件记录的资料做出决策,而文件则是由其属下的胥吏草拟而成,后者很容易借由疏漏、夸大、直接作假,以及预测各种可能反应等手段来左右上级的决策。

    胥吏虽然可能受到官员惩戒行动的约束,就某一意义而言,官员也受到胥吏的影响。由于胥吏掌握了官员的人事档案以及相关报表,例如功过考核、考试成绩和推荐书信等。官员们不得不提防:如果上述文件遗失、发生错误,或内容被窜改,自己的事业也可能因而受害。以前还发生过一些实例,胥吏在呈给皇帝的升迁建议名单中故意漏掉几个名字。基于这些理由,官员通常不愿和胥吏为敌。他们甚至会因为担心人们知道自己驭下无方,而尽力克制自己,故意不去揭发或处分胥吏的过失。

    对胥吏和僚属而言,贪污不但是他们增加个人财富的方法,也是他们日常运作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由于贪污如此普遍而且自成系统,最后它俨然变成处理事情的常规,而不是一种“例外”。游历过世界各地的传教士Gutzlaff在1834年曾经对文官制度下的官员作如下的描述:

    接任政府高位的人必须十分廉洁,然而,不管他们知情与否,许多暗盘管理却在私下进行。(Gutzlaff,1834:46)

    暗盘管理(clandentine management)一词似乎特别适用于描述胥吏和下级僚属的运作方法。他们看准了制度本身的缺失和缺乏效率,有计划地侵夺各种职权,担任实质的管理工作,然后,借此图谋私利。

    五、国家试图控制胥吏的各种努力

    自唐代以降,高阶官员也明了,官僚体系很容易因为胥吏的贪污和行政过失而受到损害。大体而言,当权者很少想要彻底解决造成此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他们偶尔也会推动某些措施试图去除或减低上述弊病,然而,通常他们都认为:这些问题不过是因为胥吏的品德缺陷所致,其解决之道,也不外下列三途:(一)对罪证确凿的过失加重刑罚;(二)扩大侦查并且检举作奸犯科者;(三)改进监督管制的方式以吓阻或避免胥吏的恶行。

    经常采用的措施是将犯罪的胥吏加以逮捕,然后处以重刑,处分方式包括公开指责、罚金、革职、鞭笞、拷打以及死刑。不过这些处罚手段平常很少使用,因为触犯规章的案件很少被查获或揭发出来,遑论被判刑定罪。

    负责检举胥吏违法乱纪的主要机构是御史台。这是一个地位和主要部会不相上下的独特机关,其权限可以监督整个行政体系。御史台可以接受并调查来自任何一方的控诉,同时定期检查整个帝国之内的行政机关,调阅记录并访谈民众。罪证确凿的恶行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时甚至转呈给皇帝本人。可是,许多证据显示:有意出面检举的人、证人,甚至御史本身都经常因为受到恐吓或收受贿赂,而保持缄默。


    有时中央政府也会采取某些措施鼓励官员严格督导并管制胥吏,例如宋代末期便曾经刊行一些小册子,传授监督管制的特殊技巧。刘子健提到,书中推荐的手法包括“突击检查、详细核对、档案管制、质问技巧、报表传递和决定轻重缓急与一般日程”。可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