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39年,除极少数农民外,大都集体化了,但集体化未能使农业增产。新的集体化否定农民作出经济决策的自由,摧毁了对所耕种土地进行改良的积极性,阻止了他们把耕地转移到其继承人。因此,农业一直成为经济中的麻烦环节。但是,由于集体化增加了产业工人的供应,使工业化的成功成为可能。由于农村需要的劳力减少了,从1926年到1939年间,就有2000万农民从农村迁居城市,在新的企业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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