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家文物局首次认可曹操墓认定程序 |
|
时间:2010-1-29 13:31:43 来源:《新京报》
|
|
|
备受争议的河南安阳曹操高陵考古发掘问题,首次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正面认可。昨天,国家文物局表示,“曹操高陵的考古发掘、学术认定和研究成果公布等程序,符合考古工作规程”。
律师致函要求信息公开
去年年底,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宣布河南安阳西高穴发掘的东汉大墓为魏武王曹操高陵。消息公布后,引起业界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及媒体的质疑。
今年年初,河北沧州律师韩甫政,向国家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曹操高陵的鉴定信息与标准。韩甫政认为,有关“曹操墓”是非的争议,已不仅是考古学问题。
韩甫政说,按照《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文物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实体是否合法,将直接关系到河南安阳“曹操墓”认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这名律师认为,安阳“曹操墓”之所以成为关注焦点,主要因为公众不了解文物部门认定“曹操墓”的法定标准。
国家文物局认可考古规程
对于韩甫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国家文物局答复称,河南省安阳西高穴大墓多次遭盗掘,为抢救保护文物,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考执字〔2008〕第347号、考执字〔2009〕第421号),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2008年底,开始考古发掘该墓。2009年下半年,河南省文物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该墓的考古成果,专家们根据墓葬形制、结构、随葬品特征、人骨鉴定以及相关文献记载,认定该墓的主人为魏武王曹操,此墓即曹操高陵。
国家文物局表示,曹操高陵的考古发掘、学术认定和研究成果公布等程序,符合考古工作规程。(记者王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