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密的关系;从地层关系来看,这些陶窑都不早于房址。结合个别房址内部发现有大量尚未烧制的陶坯等来看,至少在某个时期个别房址是作为制作陶器的场所使用,但究竟是房址废弃之后还是从一开始就作为制陶场所已无从得知了。不过,每座房址附近都有一个陶窑似乎暗示了每座房址的主人都独自烧陶?
墓葬只发现一座,为竖穴土坑墓,葬有两幅人骨架,上下叠压,小孩在上,成人在下,小孩头向与成人正好相反。成人为女性,保存完好,仰身屈肢葬,其右臂发现有一串动物骨骼制成的装饰品。这座墓葬打破房址庭院的填土,从地层关系来看,是这个时期最晚的地层单位。
此外,在房址附近还分布着较多灰坑或窖穴,有圆形、椭圆形和不规则形,一般都是锅底状坑。
此次发掘出土了大量陶器、石器和骨器等,尤以陶器最多。陶器以鬲、罐最多,两类器物占到器类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此外,还有少量盆、豆、瓮、器盖等。石器以磨制为主,有石斧、石刀、石铲、石杵、石锥,石镞等;骨器有骨针、骨锥、装饰品等。
在发掘区外围较小的范围内还调查发现了至少4座以上的房址,其特点同已发掘房址,加上上述5座房址,该遗址至少有9座以上的房址。从单个房址及其与陶窑的结合,再到成排的组群建筑,坪头遗址完整的揭示了晋西北地区龙山时期聚落的主要特点。一直以来整个晋西北地区的考古工作都比较薄弱,虽然在其临近的陕北、内蒙古河套一带有窑洞式房址发现,但像坪头遗址这种每座都有独立院落的房址并不多见,这种窑洞式房址也不同于后来晋西北房址的特点,所以,这批材料的发现尤显珍贵。坪头遗址龙山时期聚落的发现弥补了该地区的空白,为该地区龙山时期聚落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过去,晋西北只做过个别零星的发掘,对该地区龙山时期的文化面貌认识也十分有限,坪头遗址的发掘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较为详细的资料,为建立该地区新石器时代较为完整的年代序列和框架提供了基础。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杜萍 王继平 孔文芳)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0年12月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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