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未见门道,出门即为一个向下的斜坡,内墙墙皮和地面上均有红色颜料的痕迹。火塘由火门和火膛两部分构成,火膛直径1.1米,深60厘米,在其下叠压有一个直径约1.4米的火膛。内墙保存有21个扶墙柱的柱洞,和两个地面柱洞。据东侧剖面观察,内墙修建在下层地面之上,由红烧土碎块、细小陶片和小石块组成。外墙打破F3的内外墙体,F3的内墙全部被烧成砖红色,其中发现有已炭化的大木柱和分布于边缘的小木柱。在对F2局部地面清理后暴露出下层地面,该地面全部涂朱,且因经火而呈现出黑红两色。结合火膛、剖面、地面和墙体的情况,可以认为F2是在F3失火后重建的一个较小房址。
白水河流域目前的工作获得了一些问题的答案,但是也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如单把鬲的问题、仰韶中期大型房址的建造方法和技术、仰韶和龙山时期聚落结构等问题。目前的工作意义尚不宜过高估计,但是这些工作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线索和指引,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史前时期的白水河流域会给我们更多的惊喜。(作者:陕西省考古研究员 王炜林 张鹏程 )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1年1月28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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