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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思想与和谐社会

时间:2012-7-10 16:50:11  来源:不详
胡卓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根本出发点

  胡锦涛[注: 胡锦涛,男,汉族,1942年12月生,安徽绩溪人,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注: 安定 安定 一、形容词   安定:āndìnɡ  安定1①(生活、形势等)平静正常;稳定:生活~ㄧ情绪~ㄧ社会秩序~。②使安定:~人心。]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而坚持以人为本,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根本出发点。这一思想,从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思想里,我们可以找到它的渊源。老子对人本主义思想与和谐的内在联系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在《道德经》里,老子强调,治国者最重要的就是“爱民治国”的人本思想,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坚持公平正义,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在胡锦涛总书记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通过科学的体制和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公平正义是老子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老子的思想中,“道”作为一种抽象的、本原之道,既代表着万物的始基,又代表着天地万物的大全。但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理想的政治原则,“道”则代表了和谐、和平、公正。

  老子思想中很大部分是赞美社会公正,歌颂平等,鼓励人们积极进取,努力向善。他在《道德经》中通过“天道”与“人道”的对比,表达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他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这段话由“天之道”再到“人之道”,所论述的主旨就是公平和社会平等。他从自然界的平衡法则引申出社会的平等原则。老子认为,自然法则就像上弓弦,高了压低它,低了升高它;有余的加以减少,不足的加以填补。自然的平衡法则是减少有余而补充不足。但是,如何才能效法自然的平衡法则?这就需要公平正义的出现,需要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才能调和社会矛盾,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达到和谐统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遵循客观规律,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

  和谐本身就是事物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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