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历史网 >> 历史名人 >> 历史人物谈 >> 老子 >> 正文
大学语文考题奇葩老子如
上海交大老子书院成立一
从孔子“入周问礼”说学
老子思想的启示
敌人兵临城下 南梁萧绎
老子释疑
交大老子书院弘扬道家文
十年酝酿《老子传奇》今
范曾《老子出关》100万
老子智慧与企业管理
最新热门    
 
老子“道法自然”之本义

时间:2014-01-18 09:57:26  来源:不详

来源: 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日报(北京)

    秦德君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好理解,大体意思是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法自然”的义理,并不那么直观。很多解释把老子的“自然”,等同于今天说的大自然—“道法自然”就成了“道效法着整个的大自然”。这其实是跑调了。

    老子所说的“自然”,是指道本来如此,“自”是自在本身,“然”是如此这样之意。故所谓“道法自然”,是指“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河上公注),所以“道法自然”,是说道乃“自然而然”,道以自己的本性为法。

    南怀瑾先生解释得最明白了。他说:老子所说的“自然”,是指道的本身就是绝对性,道是“自然”如此,“自然”便是道,它根本不需要效法谁,道本来如是,原来如此,所以谓之“自然”。

    张岱年先生在1979年的《老子哲学辩微》中也说:《老子》书中“自然”一词并非指自然界,“是自己如此之意”。wwW.lSqn.cN(贾媛 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