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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朝的贪污(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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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22 11:15:58 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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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十四年……广兴有罪处斩(据翦伯赞《中外历史年表》,广兴是内务府大臣,以贪婪处绞)。
十四年……五月……巡漕御史英纶以贪婪卑污处绞。
十四年……秋七月……江苏查赈知县李毓昌为山阴知县王伸汉毒毙,下部鞫实,王伸汉立斩,知府王毂立绞,家丁李祥等均极刑,总督铁保夺职遣戍,巡抚汪日章夺职。上制《悯忠诗》。
十五年……冬十一月壬戌,前吉林将军秀林以盗用参银,赐死。
二十四史的体例,在皇帝的《本纪》中,按年纪事。当然只有重大的事情才会写进《本纪》。嘉庆帝在位不过二十多年,写进《本纪》的贪污案就有这么多宗,多么严重。
这里面,最严重的一宗应该是十四年秋的查赈案。赈,是赈灾,赈灾如救火,但是正因如救火,也最容易被贪污,需要监督查赈。但在这个案件中,查赈的知县李毓昌,被另一个知县王伸汉毒毙了。《本纪》中没有记下事件的细节,但可以推想而知,李知县掌握了贪赈的线索,王知县就把他毒死了。与案有关的还有知府、总督、巡抚,可见牵连很广,胆敢吞没赈款的人一定是多方打点的──如果知道详细案情,说不定可以写成一个惊心动魄的电视剧。
嘉庆帝是深受冲击的,所以他严办此案之外,还写了《悯忠诗》。
古今中外,有财的地方,就容易生成贪污,有权的人就来贪污。嘉庆朝的这几宗大案,一是滥用军需、一是侵盗钱粮,一是贪赈灾款,一是盗用“参银”,都是财富聚积的地方。参就是参,人参。吉林是出人参的地方,那个吉林将军就来盗用参银了。在吉林,参银自然是很大宗的款项。
古今有相似。一九七五年河南驻马店地区,发生特大的雨灾,倒塌板桥水坝,灾民数过千万。当时中央政府拨出四亿多元的巨款救灾。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苏起在办理救灾事务中得到好评,谁知后来揭露,却是个大贪污犯,与几个干部联成小集团,贪污了救灾总额约三分之一。
贪污的因子无处不在。有权又有钱的地方,权力就在诱人走向腐败。杜绝贪污,只有建立起制度,并有效的监督。在今天,应该是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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