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以通俗的历史讲说与著述为基本形态的通俗史学兴起以来,争议如潮,众说纷纭。如何看待通俗史学成为引人关注的"公共话题",而相关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对通俗史学内容的"真实性"心存疑虑;其二,对通俗史学兴盛的"后果"深感担忧;其三,对一些职业史家"介入"通俗史学困惑不解。这些问题都有深入讨论的必要。
一
对通俗史学内容"真实性"的疑虑,是有关历史记述"真"与"伪"的判定问题。长久以来,判定历史讲说与著述的"真"与"伪",雅与俗被习惯性地视为一个当然的标准,即古奥典雅者真,通俗浅白者伪。这种认识显然是值得商榷的。
严格意义上的"历史"是指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即通常所谓"客观的历史"。由于客观历史的不可重复性,因而留给后人的所谓的"历史",事实上只是一种口头的讲说或文字的记述,即所谓"口头与文本的历史"。这种历史是持有主观意识的"人"所进行的讲说或记述,其主观意识主宰着他的讲说与记述,决定着他要讲说与记述的历史,即决定着他留下的"口头与文本的历史"的内容选择与褒贬倾向。因而,"口头与文本的历史"并不就是客观历史本身。而当人们以了解客观的历史为基本目的时,判定这种"口头与文本的历史"的真实性与可靠程度,其唯一的标准是视其与客观历史的接近程度。与客观历史愈接近,其真实性与可靠程度也愈高;反之则真实性与可靠程度愈低。一般而言,只要史学活动者主观意识中不存在歪曲与捏造历史的"故意",而是尽可能真实地去描述历史,其所形成的口头与文本的历史便是与"真实"尽可能接近的历史。反之,如果存在着歪曲和捏造历史的"主观故意",那么,其所讲说与记述的便是一种经刻意伪造而形成的"历史",即"伪历史"。也就是说,在口头与文本历史的真伪问题上,史学活动者的"求真"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历史和现实中,由于"求真"的史学原则对史家缺乏刚性的约束,即没有相应的制度问责,因而,求真与否事实上只能依赖史学活动者的道德自律。而这种"道德自律"并不以史学活动者讲说或记述时的方式选择--从事"雅史学"还是通俗史学为区分。从事雅史学者完全可能"有意地"歪曲甚至伪造历史,成为所谓"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 刘知幾:《史通·曲笔》)而通俗史学活动者中并不缺乏态度严谨追求真实者。也就是说,史学的雅与俗并不"天然地"对应着真与伪,有的"雅史学"也许便是"伪历史",而通俗的历史中并不缺少"真往事"。在真实程度上,史学的雅与俗并无根本的区别。那种认为通俗史学庸劣虚假,而雅史学独守清流的看法,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因而,面对不同的史学形态,应当拷问的是其活动者是否秉持了基本的史学良知,是否存在以假欺世的主观故意,而不是拘执于其表述上的雅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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