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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遥远的地方》被“咬”:有理想有报复?

时间:2009-12-5 11:23:07  来源:不详

以挑错闻名的《咬文嚼字》杂志日前继续向电视剧“亮剑”。最近的一“剑”则砍向了曾引起热议的《在那遥远的地方》。该剧被挑出明显差错54处,平均每集1.84个。

 

  以下为关于《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文字内容。

 

应是“不得已”

 

◆周

 

  《在那遥远的地方》第8集中,在海拔5380米的圣女峰哨所,丁浩天发现战友吕强躲上汽车,私自下山。为了不让吕强戴上逃兵的帽子,丁浩天没向上级领导汇报,独自去追赶汽车,最后,用石头砸汽车,才把吕强追了回来。事后在追究责任时,有人分析:“丁浩天是为了拦吕强,才不得yǐ扔的石头。”此时,字幕用的是“不得以”, 其实,正确的写法应是“不得已”。

 

  “得以”,意思是能够、可以,指借某事物而能做某事。比如,“正是凭着一股坚持到底的韧劲,他的心愿得以最后实现”。“得以”的否定用法,是与“没有”搭配,比如,“受台风影响,原来的生产计划没有得以顺利实施”。

 

  “不得已”则指无可奈何、不能不如此。比如,“他是不得已才把祖传的产业卖掉的”。“不得已”的常见用法有“不得已而为之”“迫不得已”等。其中的“已”是停止的意思,“不得已”就是不能够停止,强调的是事态的发展超出了自己的掌控,虽然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却没有办法使它停止,只能顺应时势,做出无奈的选择。

 

  丁浩天追不上汽车,因为距离远叫也叫不应,为了不让吕强一辈子背上逃兵的污点,丁浩天不得不以石投车,阻止了吕强。在这样的场景中,用“不得已”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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