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将依序探讨以下三个问题:
一、孔子在重视群体和谐时,并未忽略个体的主体价值;若是不谈行动者的主体,人生又如何可能建构真善美圣等价值?
二、相对于西方(以犹太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这三大一神教为代表)所揭示之人类普遍具有“罪恶感”,儒家所侧重的是人类应该有其“羞耻感”。这两种观点反映的都是人性不完美,因而需要进行修练,那么今日又该怎么做呢?
三、儒家深刻的“悦乐精神”,对人生充满向往,要以个人力量承担造福众生的责任,这其中所涉及的人性论是值得深究的。
孔子的言行在上述三个问题上都有精准的见解与示范,且让我们略说大概。
个体与群体
在分析中国人的性格时,会发现“群体”的作用远大于“个体”。这也许是个客观事实,但是如果回溯于儒家的起源,向孔子请教的话,就会察觉原来孔子的观念是兼顾群体与个体,并且在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动态平衡的。孔子的观念对于现代人生仍然深具启发性。
孔子主张“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认为实践人生理想的主动力量在于人。他心目中的人是不分阶级、族群与贫富差异的,所以在得悉家中马厩失火时,他的当下反应是“曰:伤人乎?不问马。”因此推崇孔子为人文主义者,说他具有深刻的人道情怀,乃是合宜的判断。
问题在于:孔子所谓的“人”,一般都被认定为侧重于群体,这是正确的观察吗?譬如他的核心观念是“仁”,而“仁”字“从人从二”,自然不离人我之间的互动关系,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分辨:孔子是否注意到道德行为的主体是个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一方面,孔子对人的期许是:“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这里的“己”显然是指个体而言,君子与学者应该有此自觉。另一方面,平凡百姓也有其自我要珍惜,最典型的话语是:“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百姓心中打定了主意,谁都无法再去左右他。在道德修行上更是如此,孔子说:“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要进要止,全在于“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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