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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只重文本到兼顾舞台:杂剧概念的古今演变

时间:2010-7-21 22:47:40  来源:不详
瑜泣杖》、《剪发待宾》……皆可以厚人伦,美风化。”这段话代表了当时曲坛的一种新趋向,即文本创作和舞台演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当然,戏曲史上的这种新趋向真正起作用要到入明之后了。

 

文本与演出兼顾

 

入明以后,杂剧概念继续被沿用,人们注意到它与唐宋传奇和宋金杂剧院本的区别,以之专指北曲四大套。强调历史继承性,即由传奇、乐府、杂戏等发展而来。既注意文本,也注意演出。贾仲明《录鬼簿吊词·王实甫》称《西厢记》为“新杂剧,旧传奇”,显示了其对作为杂剧剧本的王西厢和唐人元稹的传奇《会真记》之间的继承关系及其区别。朱权《太和正音谱》更试图系统总结:

 

“杂剧之说,唐为传奇,宋为戏文,金为院本、杂剧合而为一,元分院本为一,杂剧为一。杂剧者,杂戏也。”(《词林须知》)“盖杂剧者,太平之盛事,非太平则无以出。”(《群英所编杂剧》)

 

  在这里,杂剧和传奇的概念分野已显得较为清晰,其言“群英所编杂剧”表明在这位王爷眼里,杂剧就是杂剧,只要是为剧场演出而编撰就不能算是传奇。考虑到朱权的身份地位,他第一次从文治角度正面看待杂剧的社会意义和作用观念,不啻是一种社会心态演变的标志。不仅如此,朱权当然也还注意到了编和演的概念区别,他认为“杂剧,俳优所扮者,为之‘娼戏’,故曰‘勾栏’。子昂赵先生说:‘良家子弟所扮杂剧,谓之‘行家生活’,娼优家所扮者,谓之‘戾家把戏’。良人贵其耻,古扮者寡,今少矣,反以娼优扮者谓之行家,失之远也。或问其何故哉?则应之曰:‘杂剧出于鸿儒硕士,骚人墨客所作,皆良人也。若非我辈所作,娼优岂能扮乎?’”“良家之子……所扮者,隋谓之‘康衢戏’,唐谓之‘梨园乐’,宋谓之‘华林戏’,元谓之‘升平乐’。”(《杂剧十二科》)将职业艺人的杂剧活动和文人士大夫的染指区别开来,既看到了演,也兼顾了编,有助于更为科学地认识杂剧本质。

 

  当然,朱权的观点也不无可议之处。首先,隐藏在其话语后面的重“雅”轻“俗”和重“编”轻“演”的倾向不容忽视,这事实上预示着元代雅俗共赏的杂剧市场进程的中断,明以后“重案头轻场上”的文人戏曲渐成曲坛主流。此外,朱权将“杂剧”和“杂戏”等同起来亦需进一步讨论。一般认为二者虽然同出一源,有时且互相通用,但并非毫无区别。“杂戏”概念产生较早,南北朝时即已出现,而“杂剧”一词却要到唐代方出现。其含义,“杂戏”所指较宽,包括市俗一切表演技艺,和传统上的“百戏”概念相仿。“杂剧”所指相应较窄,宋代以后一般即指代言体戏剧。朱权将“杂戏”和“杂剧”二者混淆,表明在他看来不登大雅之堂的表演技艺不存在什么根本上的区别。

 

古老杂剧融入新时代

 

  正因文人戏曲在明以后占据了曲坛的主流,故明中期以后,杂剧概念的所指又发生了新变化,即除了用以指称元代北曲杂剧以外,更多是指文人南杂剧。明人张元徵《盛明杂剧》序称:“杂剧非古也。虽唐、宋代有之;然宋只有词无曲,浸淫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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