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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一部舍利显圣的历史(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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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6-19 9:26: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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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些高僧的结局大多不甚清晰,其中有不少是回到京城以后不久离世。譬如,仁寿二年分送舍利到洪州的宝宪,还京以后不久去世:仁寿元年分送舍利到青州胜福寺的智能,崇尚定业,林泉栖芤,不预僧偷,逃名永逝,莫测其终。这些僧人有的本身即很神秘,譬如,仁:寿元年分送到隋文帝诞生地大兴国寺的道密,精通佛理与西梵文言,同时还“召方錾”,“具衔腾能圊褚宵世”;而分送舍利到毫州的昙良,平时“专诚谶礼”。
至于当地的信众,绝大部分是无名无姓。所以,这些故事里的中心人物,人多比较含糊。他们一起见证神异的感应,但并不需要担保这些事件的真实性。
2、书写过程的含糊化
需要担保事件真实性的人,是记录这些感应故事的作者。然而,他们并不是事件的见证者,而是文字的编撰者。用于编写的原始资料,则是各地汇总上来的公文,据称是直接采白当时亲历感应的百姓、僧人与官员。这样的:书写过程,最终也就消解了编写者的重要性,他们不过是转述者:既不是见证者,更不是担保者。
3、传抄的放人效应
尽管原始的编写者并不能担保故审的真实性,但是各种各样的僧传、灵验录笄佛门资料的传抄,把那此感应/血书不断放人。久而久之,信徒在阅读这些故事时,也就很难会去思考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因此,若从上述三点来看,“感应”这种宗教经验的传递过程,其实很难有最终的真实性。但在佛教史上,这种经验的传递却把最神秘的宗教内容以最显露的方式表达出来,自始至终伴随着佛教在中国的传播过程。
显圣的历史
若据道世的“感应缘”,早在汉明帝时即已有舍利的出现,谓之取自西域,“五粒五色,直上空中。旋环如盖,映蔽日光。”这种说法或许有违于史实,只能反映当时佛教界的一种传说。而东吴康僧会感得舍利的故事,在多种佛教史料里都有记载,几乎成了一种“史实”。
除了佛舍利,高僧舍利亦在供奉之列。在印度、斯里兰-卡即有礼拜阿难、目连、舍利弗舍利的历史遗迹。到了中国,约从中唐开始,舍利信仰的重心开始转向高僧舍利。此后的史籍频频记载茶毗高僧而获舍利的事迹。《宋高僧传》卷七{希圆传)载,希圆茶毗以后,得舍利七百余粒;卷七(玄约传)讲到玄约的舍利亦有数百粒。有趣的是,当前的佛教界也止频频报道发现舍利的事情。
因此,舍利几乎是佛法兴衰的象征,是佛法的物质载体,同时又是不可思议的精神存在。在舍利信仰里,有一类人是体验神圣的,他们是普通的信仰者;还有一类人是开显神圣的,他们是虔诚的实践者,负责“开显”神圣的使命。
伊利亚德(Etiade Mircea,1907-1986)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对过去半个世纪国际宗教学界的影响至深。他发明了“显圣”(hierophanies或译“圣显”)这个专有名词,指神圣的存在(sacredbeings)借助于凡俗的存在(profanebeings)向“宗教的人”(homoreiigiosus)彰显。他说:
不论是最原始的宗教,还是最发达宗教,它们的历史都是由许许多多的显圣物所构成的,都是通过神圣实在的自我表证构成的。从最初级的显圣物--一些最平凡不过的物体,例如一块才;头或一棵树的对神圣的表证--到一些最高级的显圣物(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这种最高的显圣物即是以耶稣·基督体现的道成肉身),没有任何例外。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存在的自我表证,这种存在并不属于我们的这个世界。但事实上,这些东西,只不过是构成我们这个自然的世俗世界的组成部分。
舍利恰好是这样的一种“显圣物”,从字义上说,舍利不过是遗体的骨片,但在佛教史上,舍利代表了佛法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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