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有藏传佛教寺院600 多座,僧尼4万多名。今年,青海省出台了《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海南和黄南两个藏族自治州出台了《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对正常的宗教活动予以立法保护,让藏传佛教僧众享受到惠民政策。
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寺院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一般群众能享受的优惠待遇僧人们也都能享受到。在湟中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都已实现了通路、通水、通电,县林业旅游局实施了塔尔寺周边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政府还无偿给塔尔寺安装了 350 台卫星电视接收机,塔尔寺僧人全部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周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