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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谐:宗教工作的新境界

时间:2010-1-15 11:49:32  来源:不详
进宗教和谐,实现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以及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和睦相处。

  宗教和谐:宗教工作的新目标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充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为宗教和谐提供制度安排,为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宗教界应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把保持和促进宗教和谐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把宗教和谐理念转化为自觉意识、行为准则和生动实践,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践行宗教正信,化解宗教冲突,促进宗教和谐,发挥积极作用,为国家繁荣、民族复兴贡献力量。当前,尤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防止宗教狂热和极端主义。各宗教都有追求和平、反对暴力、引人向善、倡导和谐的教义思想,这为实现宗教和谐提供了理论基础。然而,真理和谬误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差。宗教信仰若偏离正道和正信,也容易走向偏执和狂热,陷入极端主义。近年来,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猖獗,对所在国家的安全、所在地区的稳定以及世界的和平构成日益严重的现实威胁,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我国各宗教应该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中慈爱悲悯、崇善尚美的教义思想,共同防范和反对宗教极端主义。

  反对利用宗教达到不良目的。在西方主导的当今国际话语中,宗教与“人权”、“民主”一样,似乎总是代表着“政治正确”、“普世价值”。任何事情只要打出宗教旗号,往往就能获得同情和理解。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正是看中了这个特点,不断利用宗教名义企图达到各种不良目的。一个国家可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挑起地区冲突;一个组织可以利用宗教从事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一个个人可以打着宗教旗号危害他人和社会。我国各宗教应当共同行动起来,保持信仰的纯洁性,反对以宗教名义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达到不良目的。

  推动各宗教开展对话与交流。近年来,开展宗教对话、消除宗教纷争的呼声日益高涨。宗教对话旨在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沟通,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在差异性中达成一致性,减少不同宗教传统上形成的歧见和误解,为各宗教之间的和平共处打造共同基础。宗教对话不是灵丹妙药,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在我国,开展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既需要党和政府的鼓励支持,也需要学术界的积极配合,更需要宗教界自身的不懈努力。只有政、教、学三界同心协力、团结合作,宗教对话才能不断取得成效。

  引导各宗教共建和谐美好家园。当前,人类社会面临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各宗教可以在扶贫救灾、保护环境、反战反恐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世界和平和人类正义事业。我国各宗教要有责任意识,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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