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在1948 年物价飞涨,《申报》销数日减的情况下,它只考虑经济效益,忘却了一张报纸的社会责任。
本来在物价暴涨,电报费上涨5倍的情况下,《申报》曾指示其外埠记者“万勿多拍(电报),以免浪费”,可是唯独当四川出现“杨妹不食”时有了例外,一再指示其驻重庆特派员欧阳醇“详细报道”。因而在两个多月时间里《申报》几乎每天都有“杨妹不食”的连续报道。“杨妹不食”被戳穿后,欧阳醇在向编辑部的汇报里就埋怨说:“……如果不是事先接奉编辑部的指示,我可能漏掉这条社会新闻。如果不是接奉总馆一个电报和编辑部的一封快信,我简直不敢天天拍发杨妹的电讯,也不会注意及促成杨妹的观察成为事实。”《申报》执意要炒作“杨妹不食”新闻不是很清楚了吗。
当重庆卫生局7月17日发表杨妹偷食的公报以后《申报》立即陷入尴尬
境地。直到7月19日它才不得不在第五版发表了它的“重庆17日电”。且看这则新闻吞吞吐吐的标题:“杨妹哑谜全盘揭穿仅忍饥21天数度偷吃证实渝卫生局停止主动检查故弄玄虚者实无可恕。”
电文说:“重庆卫生局17日正式发表杨妹偷食稀饭、盐豆、白糖、饭、糊豆、红烧肉、洋芋各情之公报。一般对此事件之后果,认为杨妹系一乡间女子,并无多大责任,但其监护人明知杨妹需食物而生,而故弄如此玄虚,实有不可宽恕之嫌。”
一家堂堂大报,只在这里作一点文字游戏,把责任轻轻推在杨妹监护人身上,而把真正的“故弄玄虚”者掩护起来,不正说明自己处在尴尬境地吗!
创刊于1902年,在旧中国颇有影响的天津《大公报》,在遇到“杨妹不食”奇闻和《申报》跟着炒作时,它却不动声色,不予报道。直到重庆卫生局煞有介事地对杨妹进行观察以后,它才不得不于1948年5月22日至23日,登出一篇综合杨妹不食传说的报道。从标题上可以看出《大公报》对此事的质疑态度。正题是《访问“九年不食”的杨妹》,副题是《一件与科学原理违背的故事》。
另外,《大公报》的一位记者在文中运用科学数据否定了“杨妹不食”的神话。
还有,《大公报》刊登有关“杨妹不食”消息,从来不用大字标题,也不放在版面重要位置以哗众取宠。多半放在三版下方,用两栏标题。由于冷静、客观应对了杨妹奇闻,《大公报》一直处于主动地位。
《新民报》是三四十年代兴起的一个报业集团,它在南京、上海、北平、重庆、成都设有5个分社,它集中了旧中国一大批老报人和富有编报经验的报业精英。无论遇到什么奇闻怪事,总有一些应对办法。“杨妹不食”新闻出现后,一方面不得不跟着报道,同时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
第一,和《大公报》一样,采取“文责自负”的办法。如北平《新民报》虽然在新闻发生地的重庆有自己的分社和记者,却在卫生局观察三周、中央社以肯定语气发布消息时,采用了中央社稿。在这以前,当《申报》开始炒作时,南京《新民晚报》也是转载《申报》的。
第二,虽然也报道一些“杨妹不食”消息,但不时穿插一些质疑和嘲讽这一奇闻的文字。如北平《新民报》就在“北海”副刊里刊出这样的打油诗:
“一饿成名天下知,杨家有女费寻思;果将辟谷良方授,遍野哀鸿仰泽施。奔腾物价太惊人,海内争传亦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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