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和9月17日之间,有93艘明朝商船载运货物到达长崎;1641年则达到97艘的空前数目。此时到达日本的明朝商船已不能像以前那样可以在长崎、平户、五岛、大村等肥前各地和萨摩、博多或纪伊等地停泊,而仅能被限制在长崎一个港口停泊。
至于明朝国内,则因陷入朝代更替的政治动动,已无暇顾及再次改变与日本的贸易政策,故终明之世,与日本的贸易仍然属于严禁之列。综上所述,明朝对日本实行的贸易政策,围绕着被动依赖日本方面抑制倭寇活动或主动加强海禁、打击倭寇骚扰等问题,随时进行着调整。明太祖首先对日本实行羁縻政策,准许他们入明朝贡,企图通过外交活动来抑制倭寇的侵扰,但他对日本的国情并不是很了解,误将征西将军怀良亲王作为El本国王与之交往。而当进一步了解到实情之后,他又断然却其贡,转而在沿海加强海防,实行积极防御倭寇的政策。
明成祖继位之后,由于室町将军义满主动要求建立朝贡关系并协助捕捉倭寇,故明成祖恢复其朝贡贸易,且赐予百道勘合。但是,日明双方对朝贡贸
易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异,明朝是将之作为羁縻海外国家的政治工具,而日本却认为是一种营利的商机,因此形成了矛盾。
明朝为了控制大量入贡的日本商人,不得不实行限制政策,遂使日本各大名、寺社为争取入明朝贡而剧烈地竞争着,并引发了宁波的拼杀事件——“争贡之役”。明朝以此罢市舶,严海禁,断绝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终于酿成了震惊中外的“嘉靖倭患”。通过平定倭患后,明朝不得不改弦易辙,于隆庆元年(1567年)在福建漳州海澄月港宣布开放海禁,但对日本的贸易仍实行严禁政策。尽管德川家康极力想恢复日明贸易都无济于事,不过,在德川家康的极力鼓励和招徕下,大量的明朝商人为利所诱,无视禁令,纷纷涌向日本贸易,使明朝对日本的海禁政策已名存实亡,惟有听之任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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