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果真完美无缺,无可指摘吗?
那当然不是。四百多年以后,东汉[注: 东汉(公元25年~220年),又称后汉,是中国古代继秦朝和西汉之后的又一个大一统王朝,由光武帝刘秀建立。二十四史中的断代史—《后汉书》,即记载了上起光武帝,下至汉献帝的东汉一朝共196年历史。]末期大学者高诱[注: 高诱 东汉涿郡涿(今河北涿县)人。少受学于同县卢植。建安十年(公元205年)任司空掾,旋任东郡濮阳(今属河北)令,后迁监河东。]为《吕氏春秋》作注释,就给它挑出十一处错误。
那么,为什么当时的人没能为《吕氏春秋》纠正错误,领取赏金呢?
东汉前期的学者王充好学多思。他在研究了秦史和《吕氏春秋》后,指出:吕不韦当时的权势,炙手可热,以他的名义偏纂的《吕氏春秋》,尽管在场的读者看出书中的瑕疵,谁敢公开指出呢?前脚纠错领赏,后脚脑袋搬家,太不值得了。这个分析,虽然出于推测,却不无道理。
吕不韦还有更深的想法,他要通过无人敢更动《吕氏春秋》一个字,向秦王政发出讯号:“在秦国,没有谁敢跟吕丞相作对。”企图用这种办法让秦王政了解他的力量,从而不敢稍有反抗。他要求秦王政在加冠礼后对待他这位“仲父”,像颛顼对待黄帝那样,恭敬服从。所以,在《吕氏春秋》的序言里,他特意写道:“良人[注: 良人:古时夫妻互称为良人,后多用于妻子称丈夫;古代指非奴婢的平民百姓(区别于奴、婢) 。清白人家的妇女,妻子对丈夫的称呼。]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日:‘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这是强迫秦王政全部接受他的思想路线和政治主张,继承并实现他消灭东方六国,统一天下的政治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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