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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初中历史课本对董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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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仲舒儒学理论框架的道家色彩

时间:2009-7-24 13:43:50  来源:不详
,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乐乍哀,副阴阳也。”因为同类可以相动,而天与人又属同类,天人便自然相应了。故《同类相动》曰:“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五行相生》曰:“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天人感应过去多认为来自邹衍,但目前能见到的比较可靠的材料中,我们看不到任何有关邹衍谈论天人感应的痕迹,倒是道家著作中不乏相关论述。《淮南子·览冥训》“今夫调瑟者,叩宫官应,弹角角动,此同声相和者也”,这是讲的同类相动。《天文训》“孔窍肢体,皆通于天。天有九重,人亦有九窍。天有四时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节。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节”,这是讲的天人同类。《泰族训》“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故国危亡而天文变,世惑乱而虹蜺见,万物有以相连,精祲有以相荡也”,这是讲的天人感应。
  
  2、董仲舒对道家宇宙法则的推衍
  
  董仲舒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理论,基本上承自道家。但为了适应自己的需要,他也对之进行了创造性的改造与推衍,以与儒家的文化价值理路贯通。
  道家崇尚阴阳和谐,《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其阴阳概念只是对自然界抑或人类社会中矛盾现象的概括,并无高下之分。相反,道家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四度》曰:“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但在董仲舒看来,阳很明白是天所宠爱的。《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曰:“故阳气出于东北,人于西北,发于孟春,毕于孟冬,而物莫不应是;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以此见之。贵阳而贱阴也。故数日者,据昼而不据夜;数岁者,据阳而不据阴,阴不得达之义。”这种关于自然世界的主张,被他推衍到了家庭与政治伦理的尊卑配位上,“三纲”说即以此为基础。《基义》曰:“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阴阳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道家“阳者法天”、“阴者法地”的真意是自然而然的秩序与和谐。在董仲舒的理论中也成为了尊卑上下的单向要求。《基义》曰:“《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臣之义必于地。故为人臣者皆视地之事天也,为人子者视土之事火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阴阳又与善恶、刑德相配,人有善有恶,政治也以刑、德并用。帛书《十六经·观》曰:“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道家先德后刑的主张是一个现世的主张,故而《姓争》曰:“刑德相养,逆顺若(乃)成。”而基于阳尊阴卑的观念,董仲舒却认为统治者应该更多地依靠德来移风易俗。《基义》曰“天出阳为暖以生之,地出阴为以成之,不暖不生,不清不成,然而计其多少之分,则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

  道家思想中五行与阴阳一样无上下之分,乃是宇宙间的五种神秘力量。至《吕氏春秋·十二纪》开始明确把五行配合到四时之中,五行在四时中轮流作主。由于五行有五,而四时只有四,于是在季夏之月末段,加上“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黄帝,其神后土”,以安顿五行中的土。董仲舒借用了道家对五行的安排来阐发儒家义理。在他看来,土居中央而金木水火分司四季正是君臣关系的体现。《五行对》曰:“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而五行又与人伦相通。《五行之义》曰:“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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