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从74位状元的家世看唐代
宋代状元的寿命及地理分
论柳宗元的“观游”思想
圆外方中:柳宗元被贬后
圆外方中柳宗元被贬后的
最新热门    
 
柳宗元的天人不相预论

时间:2009-7-24 13:44:12  来源:不详
清了自然与社会的界限,天与人的区别,故欲人行大中之道,祛除天人感应思想之大惑。
  
  四、迷信鬼神的反对
  
  柳宗元在否定天命,批判天人感应思想的同时。也反对鬼神迷信,他曰:“凡鬼神事,渺茫荒惑无可准,明者所不道”。明白的指出,明者、智者是不迷信鬼神的,何况鬼神之事渺茫荒惑。不可捉摸,是以聪明睿智之士,不谈论鬼神,亦不受人之诳骗愚弄。在《非国语》中,他更针对《国语》一书中,所主张的天命论及鬼神迷信的荒诞怪异之说,摘取六十七条加以辨析驳斥,其目的不外是要人摆脱迷信困惑,“以救世之谬”。因此,对于鬼神之态度。他则指出曰:“圣人之道,不穷异以为神,不引天以为高,故孔子不语怪与神”。圣人是不推天引神的。好比孔子不语怪力乱神。所以要人物追寻怪异予以神化。物引用天命以示高超。又曰:“力足者取乎人,力不足者取乎神。所谓足,足乎道之谓也,尧舜是矣。周之始,固以神矣,况其微乎?”嗍这就说明了人之所以求神赐物迷信鬼神,其实是人力表现不足。无法解决问题之故,如果能足乎道,掌握道之规律,人力即可足以支配自然。也就是要以人道,对抗超自然的神。
  因此,人之迷信鬼神是本身虚怯无道之故。所以当《国语》载周惠王十五年。有神降于莘。内史过则主张应“奉牺牲粢盛玉帛王献焉”。柳宗元则称“斯其为书也。不待片言而迂诞彰矣”阳。他甚至否认有鬼神之存在,而曰:“余尝学《礼》。盖思而得之。则曰: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若是,古矣。继而叹曰:神之貌乎?吾不可得而见也。祭之飨乎?吾不可得而知也。是其诞漫?倪。冥冥焉不可执取者。夫圣人之为心也,必有道而已矣,非于神也,盖于人也。以其诞漫?倪冥冥焉不可执取。而犹诛削若此。况其貌言动作之块然者乎?是设乎彼而戒乎此者也。其旨大矣。”
  清楚的指出蜡祭。自古有之,《礼记》中亦曾论及,其本义为“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也就是收成好之地方。其神方受祭祀。若其地发生灾害而谷不熟。则黜其神不予祭祀。所以圣人设蜡祭之祀。目的不在祭神。而在教戒那些昏庸无能、贪污腐化、横行霸道、不尽职守的地方官吏。而关于神之形貌,飨之有无。皆属荒诞无稽。虚无缥渺,难以捉摸之事。
  至于倡育鬼神者,好用卜筮、祭祀、占梦等迷信。柳宗元亦反对曰:“卜者,世之馀技也,道之所无用也。”“夫祀。先王所以佐教也,未必神之。”“凡人之疾,魄动而气荡,视听离散,于是寐而有怪梦。罔不为也,夫何神奇之有。”此文中透过对《国语》之批判。直斥占h是“世之馀技”。无益于治道。祭祀只不过是藉以佐世教化而已。而梦乃是人魄动气荡所产生的幻像罢了。皆是好事者之所为,其“害于道也多。而益于道也少,虽勿用之可也”。
  然而柳宗元在永贞革新失败以后。身谪瘴疠之地,隐忍含愤,几至于死,在艰苦的处境中,偶而也流露了对天命鬼神思想的迷信,或指革新之失败为“鬼神交怒”,称“宗元于众党人中。罪状最甚。神理降罚,又不能即死”;或冀盼得归乡间。以立家室。而慨言“过是而犹竞于宠利者,天厌之!天厌之!”或在海内欣欣怡愉之际。感慨自己文论陷如此,以为“岂非命欤?命乃天也,非云云者所“制”,这些溃楚的呐喊,陈述了他不幸的遭遇,好似肯定了天命鬼神之存在。其它又有如曰:“天厚黄德,狙犷服”、“鬼神来助,梦嘉祥。脑涂原野。魄飞扬”,虞帝耄期,承顺天唇,自南河而受四海,大位定焉”、“向使继代守文之君。又能绍其功德,修其政统。……则诸侯常至而天命不去矣”,“圣德未衰而内禅,元臣继天而受命”、“天意若曰:建火德者,必唐帝之胄,故汉氏兴焉;翼炎运者,必唐臣之孙,故群雄登焉”“盈以其神,其来不穷。惠我后之人”等等,无论是贬谪之后内心伤怀的反映。或是投于时君所好之作。或是其它上疏朝廷之表状,偶亦略采了传统天命、鬼神之说,因而构成了其思想体系的矛盾,然而这些思想不能代表柳宗元天人思想的实质。
  在儒学的天人关保理论中,天命论确实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也是统治君主所提倡的官方哲学。就帝王而盲,莫不藉以宣扬君权天授的思想,确实有加以检讨否定之必要。柳宗元汲取了道家的自然观,和承袭了荀子、王充的元气自然论,去解释自然之现象。将至高无上的天。揭示其为自然之物的本来面目。主张天人不相预。这种天道自然的观点,否定了传统儒家藉以维护旧秩序之天命论,也应是柳宗元在政治上主张改革的思想基础。  

上一页  [1] [2] [3] [4]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