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社会的主流道德观念。历史的发展也正好如此。
这种历史与道德之间的二元结构,使《拉摩的侄儿》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因而获得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高度评价。在给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写道:“今天我偶然发现家里有两本《拉摩的侄儿》,所以寄一本给你。这本无与伦比的作品必将给你新的享受。”⑤恩格斯在谈到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时也肯定:“在本来意义的哲学之外,他们也能写出辩证法的杰作;我们只要提一下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和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就够了。”⑥
三
在历史与道德的二元张力中,最引人深思的,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即道德中的肯定的也即人们通常说的“善”的一面,有时却阻碍着社会的发展,而道德中否定的也即“恶”的一面,有时则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推动的作用。
国内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大多得益于恩格斯的《路德维西?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道德观的贫乏与肤浅时,曾引用黑格尔的话:“有人以为,当他说出人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接着,恩格斯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但是,费尔巴哈就没有想到要研究道德上的恶所起的历史作用。”⑦恩格斯这段论述的内涵,国内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⑧但大都忽略了这一事实:即恩格斯的这段论述实际上是在批判费尔巴哈道德观的过程,对黑格尔道德观的一种阐释,虽然恩格斯是赞同这一思想的,但由于是批判过程中的阐释,恩格斯就不可能对自己道德观进行全面的阐释。换句话说,这段论述并不是恩格斯对于道德,也不是他对于善恶的全部看法。由于这一忽视,在阐释道德或者善恶与历史的关系时,就容易出现两个误区。其一,认为能够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的只有恶,善虽然有利于调节人们之间的行为,使人们和谐地生活,但却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有时甚至对历史的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这显然不是恩格斯的原意⑨,也不符合事实。其二,是认为道德上的“恶”从历史的角度看,却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看法也值得商榷。
诚然,恩格斯在上述论述中,的确提到恶的两种表现形式在历史上有积极的作用。但正如前面所指出的,恩格斯在这里只是对“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进行具体阐述,而没有对恶的表现形式进行全面的归纳。如果全面归纳,恶的表现形式至少还有一种,即对那些将人与人类从混沌的自然界中提升出来,维持着人与人类的文明本性的原则与规范的违反,如乱伦、遗弃子女、虐待父母等。这种道德上的“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具有积极的历史作用。另一方面,即使是恩格斯所说的那两种类型的恶,在历史上也不总是起着积极作用的,比如贪欲。报载中国某些官员喜欢动用公款赌博,往往导致数以万计的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种贪欲又怎么能够推动社会发展?这里的关键在于,“恶”只有和生产力联系在一起,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才会具有积极的历史作用。善实际上也是如此。比如勤俭与懒惰,从道德上看,一个是善一个是恶。勤俭的历史作用是无可置疑的,早期的美国移民正是凭着清教徒这种勤俭的精神,从无到有地开发、建设了美国。但如果一个人只知辛勤劳动,节衣缩食,却不思从更高的层次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那么,勤俭这种美德也可能成为历史发展的障碍。另一方面,懒惰也有可能具有积极的历史作用。有人认为,人正是因为不想走路,所以发明了汽车,因为不想洗衣,所以发明了洗衣机,因为不想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所以发明了各种机器。这有一定的道理,“偷懒”的欲望的确促使人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发明。但是,如果人们只是偷懒,而不在发展生产力的层面上使这种偷懒成为可能,那么懒惰也就不可能具有积极的历史作用。
笔者以为,恩格斯的论述,实际上揭示了道德与历史之间的这种二律背反现象。这种二律背反现象,是历史与道德之关系中最复杂最深刻的表现形式之一。努力表现出这种二律背反,既是文学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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