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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1708-17
1718-27
1728-37
1738-47
1748-57
總共
623,208.64
991,070.21
1,454,379.58
731,966.62
2,684,702.30
6,485,327.35
[12]同上書同頁表十,列舉177601791年英國白銀輸入中國數量。茲轉錄如下:
年 代
數量
1776
1785
1786
1787
1788
1789
1791
總共
88,574
704,253
694,961
626,896
469,408
714,233
377,685
3,676,010
[13]可參考吳承明:〈16世紀與17世紀的中國市場〉,收入氏著《吳承明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頁140-169。 [14]見賀長齡(1785-1848):《皇朝經史文編》﹝臺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卷26。 [15]《清史稿》卷124,志99,〈食貨五〉,「錢法」條謂:乾隆二年(1737),以錢價之不平,飭大興、宛平置錢行官牙,以平錢價。(總頁3644)。同頁又謂:(乾隆)十三年(1748)……後以京師錢價昂貴,銀一兩僅易八百文,詔發工部節慎奉錢,以平錢價。 [16]同上。 [17]陳昭南:《雍正乾隆年間的銀錢比價變動》,﹝臺北: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66﹞,頁34-5、48-54。 [18]包世臣:《安吳四種》﹝臺北:文海出版社印行,1968﹞注經堂藏版,卷26《庚辰雜著二》,頁25。 [19]同上。
[20]《安吳四種》卷26,《庚辰雜著二》,頁1。
[21]《安吳四種》,卷26,《銀荒小補說》,頁15。 [22]《安吳四種》,卷26,《銀荒小補說》,頁16。 [23]同上。
[24]據王業鍵研究,1830年代到1850年間,全國各地物價大約下降了三分之一,影響遍及全國各地。此對農民的打擊尤其嚴重,田賦稅收亦因而受到影響。故王氏認為「當銀價上升,農民所得相對低落時,農民按原定折納銀錢數尚且感到困難;地方官如果按市場銀錢比價而調整折征價,或者更額外附加,往往遭遇人民抗稅,甚至激起民變。他方面,因為政府支出以銀計算,地方官上繳的稅也必須用銀,如果收稅不按銀錢比價調整,勢必形成田賦的短缺。這種官民交困的情形,正是十九世紀前期普遍發生的現象。」詳見王業鍵,〈十九世紀前期物價下跌與太平天國革命〉,載氏著,《清代經濟史論文集》(二),﹝臺北:稻鄉出版社,2003年﹞,頁251-288。 [25]《安吳四種》卷26,《致前大司馬許太常書》,頁37。 [26]同上。 [27]《安吳四種》卷26,《答族子孟開書》,頁35。 [28]《安吳四種》卷26,《致前大司馬許太常書》,頁38。 [29]《安吳四種》卷26,《再答王亮生書》,頁11。 [30]同上。 [31]同上。 [32]同上。 [33]《安吳四種》卷26,《再答王亮生書》,頁8。 [34]《安吳四種》卷26,《再答王亮生書》,頁9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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