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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初明史馆馆臣的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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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世臣的货币思想研究

时间:2009-7-24 13:46:41  来源:不详
其原因不僅是白銀外流日甚,而又因為富戶窖藏愈多。因富戶多以為:藏銀則價日漲,藏錢則價日跌。
  包氏以為:行鈔之後,銀兩作為優勢的貨幣的地位失却,富戶不再藏銀,爭相易鈔,銀價自會下跌。但包氏認為銀價下跌的過程,聽由市場的決定;政府不須強制規定。這是他與王鎏所不同的地方。[88]

結論

  包世臣在清朝道光年間因白銀外流日甚,銀貴錢賤問題日形嚴重,以致國用日絀,官民皆困的情形下,提出他的行鈔的主張,可以說是救時的良方。但因為清政府,鑒於明初大明寶鈔失敗的歷史教訓,不敢輕於改革,包氏的主張也未曾發生任何的反響。平情而論,包氏的見解可說得上平實周到,當時貨幣制度的弊端,最關鍵處是錢從銀價,一切以銀起數。而提出行鈔之議,以鈔代替銀的地位。普通金屬貨幣發展到貴金屬貨幣雖然是歷史發展的趨勢,但當時白銀大量外流,而白銀是當時的主要貨幣,大量外流使到貨幣量銳減,導致通縮,以及造成經濟衰退,清政府又無法阻礙。包氏試圖使中國的貨幣制度,擺脫了白銀外流的壓力,這是他比起同時代如王鎏、魏源、林則徐等人的主張,更能切合現實的需要。
  根據貨幣發展史的觀察,紙幣發行是從「金屬主義」(Metallism)轉向為「名稱主義」(Nominalism)的路徑趨向。包氏提出行鈔的主張,可說較進步的見解,比起同時代的人物,不無卓見之處。但貨幣學中紙幣的發行的過程,又可簡單概括為兩個不同的階段,第一階段是可以兌現的貨幣,第二階段才是不兌現的貨幣。在一個習慣用金屬貨幣的社會,在一個「實物主義」仍佔上風的社會,如一開始就行用不兌現的紙幣,成功機會自然不高。所以,多數社會在開始行用紙幣時,多是兌現的紙幣。即由法律規定某一特定面額的紙幣,可以隨時要求兌換一定數目的金屬貨幣,或可要求兌換到一定份量的貴金屬,作為對紙幣持有人的信心的保證。持有人對紙幣有信心,就會放心地接受及持有紙幣,紙幣於是可以通行於整個社會。在一個社會流通紙幣時間的稍久,一般人民對紙幣在社會經濟之中所扮演的職能亦有較高的認識,紙幣則可以不再依靠它的兌現能力,而仍可流通。此時方可開始行用不兌現的紙幣。
  道光年間,社會上仍然習慣使用金屬貨幣,「名目主義」尚無法得到一般人民的接受。在這種情況下,要行用不兌現的紙幣相當困難。而包氏的行鈔提議,並沒有兌現的準備,實是相當失策,可說是其貨幣理論的一大敗筆。
  反觀魏源在《軍儲篇三》一文中謂:

  唐之飛錢,宋之交、會子,皆以官錢為本,使商民得操劵以取貨,持以輕易重,以母權子。其意一主於便民,而不在罔利,猶是周官質劑之遺。譬如以票劵錢,非即以票為錢,以窩引中鹽,非即以窩為鹽,皆有所附麗而行之。至蔡京改行鈔法,則無復官錢,直用空楮,以百十錢之楮,而易人千萬錢之物,是猶無田無宅之契,無主之劵,無鹽之引,無錢之票。[89]

可見其反對紙幣,主要是反對不兌現性,至於唐朝的飛錢,及宋朝的交子、會子,均因為有官錢為本,也就是有兌現的準備,所以魏源並不反對。
  問題的癥結是到底包世臣是否不知道兌現與否對紙幣能否成功地行用的關係呢?他或許是知道的,故他也提出了「行鈔則虛實相權」的理論,可是畢竟沒有發展出兌現鈔法的具體方法。其實,在道光年間,國家財政已呈窘態,為行用兌現之鈔,則會大費周張,而用何物作準備,亦大費思量。用銀,而當時白銀外流,銀日少,用錢,而錢日賤,或銀、錢並用,則更形混亂,所以包氏的行鈔之議,不作兌現的安排,其原因或在於此,後人不應隨意責難,而忽略了包世臣貨幣理論局限的合理性。
  總而言之,包氏認為「專以錢為幣一切公事,皆以錢起數,而以鈔為總統之用,輔錢之不及」。換言之,是將原有的銀、錢複本位,改變為錢的單一本位,而以鈔作為錢的代用券。本質上即是國家財政收支及民間貿易,都用制錢作為計算單位及價值尺度,紙幣亦以錢貫為單位,而廢除銀作為計算單位,其發行是為了解決巨額貿易時單位價值低及長程運送的困難。由此可見,包氏簡單地相信只要通過政府的力量,便能在財政收支及商品流通範圍內作到「以銀從錢」,這與他堅信銀按照市場需要定價的規律產生衝突,正是這點而被眾多現代學者批評其幣制理論無法落實的主因。

 

 



[1]分別參考Ping-ti Ho, 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35,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s,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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