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包氏以錢代銀之議,很可能有一定的局限,並非全面性的以錢代銀。
無論如何,到底是把銀兩排出貨幣體系之外,抑或是讓其有限地流通,這故反映了包氏的設計無疑已經否定了由普通金屬貨幣發展到貴金屬貨幣的歷史發展的趨勢。[55]
三、包世臣與王鎏在行鈔思想的異同
包世臣提出他的貨幣思想的同一時期,有一些官員及學者都對改革當時的貨幣制度,提出不同的意見。包世臣說:
中外大吏,頗亦憂此。條畫救弊,其說有三:一開礦,一鑄大錢,一行鈔。熒惑阻撓,迄無成議。[56]
上引一段是指當時有許多中外大吏,都對當時的貨幣制度感到憂慮,而紛紛提出不同的改革意見。這些意見,又可歸納為三種不同的主張一種是開礦,另一種是鑄大錢,一種是行鈔,而朝中又有一部份人反對改革,加以阻撓,所以到現在都沒有定論。
當時提出改革者甚眾,其中魏源、梁章鉅、許作屏、林則徐等尤為特出。[57]但對包氏貨幣思想影響最深的卻是王鎏(1786-1843),字子謙,一字亮生,江蘇吳縣人。[58]另外,同時代著名思想家魏源(1794~1857)[59]在《軍儲篇三》一文中說:
近世銀幣日窮,銀價日貴。於是有議變行楮幣者,其說倡於嘉慶中鴻臚卿蔡之定[60],推衍於近日吳縣諸生王鎏。且述崇禎時部臣議行鈔十便曰:……[61]
由此可見王鎏是當時倡議行鈔的代表人物之中。
由於包氏並沒有專門貨幣思想的著作,而他的貨幣思想是經過相當長久時間的構思,直至讀到王鎏的《鈔幣芻言》之後才引為知已,並把自己的思想用書信的形式與王鎏商榷的「互動」中表達出來。為了進一步了解包氏的貨幣思想,須以蔚二人思想的異同進行比較。
道光十二年(1832),包氏收到友人張淵甫寄來王鎏所著《鈔幣芻言》,立即回信說:
瀾甫先生閣下:承示亮生先生著,折服、折服。世臣力持此論三十年,而不學無術,未能心執訛訛者之也。今王君廣徵博引,根據粲然,必有能舉之者,但遲遲不可知耳。[62]
其後,包氏又直接寫信給王鎏。在信中說:
亮生先生閣下,都中由瀾甫得讀大著,欽佩之至。……行鈔之說,分於癸酉年(按癸酉年為嘉慶十八年,1813)痛發此議,惟未有成書。及讀尊刻,徵引詳確,是以樂得同志。[63]
可見包氏在見到王鎏的著作之後,確有知己之感,並且抒發了自己的思想。在行鈔思想方面,包氏與王鎏相同之處甚多,但也有一些關鍵性的地方,則與王鎏不同。本節即將二人在行鈔思想方面,作一比較,希望藉此更能對包氏的行鈔思想有深入的了解。
第一節、關於鈔的製造
首先是造鈔所用的紙張,兩人都主張造鈔的紙張必須精好。王鎏說:「造鈔必特選佳紙,潔白光厚耐之者也。」[64]又說:「既用造鈔,即禁民間不得買賣此紙。」[65]包氏的主張與王鎏相同,主張鈔紙應極精好。並且提出具體做法,是取高麗鏡面紙及貢宣紙的匠與料,合而為一。並說在兩地各召一匠人至宮中,領於中官,即使中官習造紙之法,而兩匠終於身不使出,則造紙的技術不致洩於外。包世臣如此注重造紙之法,是為了防止偽造。因為他認為妨礙鈔法通行的,有兩種因素:「一則細民不信從,一則匪人為奸利。」[66]但他認為如果杜絕奸民偽造,則只需提高造紙的難度。所以他說:「杜匪人之奸利,世臣前答足下書所云:取高麗及貢宣兩紙之匠與料,領於中官習其法,而兩匠則身不出。其紙即可垂久遠,即外間不得其法,無可作偽。」[67]可見兩人在這一方面的主張基本相同;而包氏的設計更為具體有效。
其次是造鈔的權利。王鎏在《錢鈔條目》中,並未說明造鈔的權利何屬,但在他列舉紙幣的優點時則說:「萬物之私權收之於上,布之於下,則尊國家之體統。」可以確知他所設計的造鈔權利,是歸於中央政府。
包氏在這一點上,與王鎏相同。前面所述包氏的設計,造鈔所用的紙張由中官領導。又說:「取高麗及貢宣兩紙之匠與料,領於中官,和合兩法為紙,即使中官習其法,而兩匠則於身不出。其紙即可垂之遠,而外間不得其法,無可作偽。」[68]可見造鈔的紙張,是宮中製造,地方政府不得製造。但以上所述,僅是造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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