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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端”與成吉思汗西征
彩图说明──图23 内蒙
主题九  20世纪以来中国
人类有几个超级祖先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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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成吉思汗时代蒙古社会的性质与特点

时间:2009-7-24 13:52:20  来源:不详
守为军队的首领,设置千人长、百人长、十人长”[12]。其中对奴隶的权利也反映奴隶制处于过渡时期,如“诸妾、女奴所生子女与诸妻所生子女同样是合法的”。札撒规定有精细的苟税,如“蒙古的全体国民每年必须以他们的牛羊、财宝、马匹、乳类,甚至毛织物等贡给诸王”[13](P337-360)等等。即一方面,札撒仍拟维持对逃奴处极刑的规定,另一方面,传统奴隶制刑法内容与世代为奴等规定的消失,女奴子女与妻子所生相同,封建关系与封建国家秩序方面的法规得到较充分反映,这两方面也证明我们关于蒙古帝国属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观点有其合理的内核。

三、蒙古社会形态发展的特点

  我们说,成吉思汗时期蒙古社会是早期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时期,也是有理论依据的。游牧社会的过渡形态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有一定普遍意义的社会形态。东方游牧民族多以部落为游牧单位,部落制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属于东方公社形态范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论及资本主义生产以前诸社会形态时,多次把农村公社、奴隶制和农奴制并列在一起论述,这与东方社会中的公社形态密切相关,即公社、奴隶制、农奴制交织在一起[14](P111、114)。游牧部落社会的奴隶制、封建农奴制均属于东方公社形态的次生态、再次生态范畴。众所周知,由于马克思受他生活的时代与西方条件所限,他未能对保留有农村公社形态及类似的东方社会部落制形态的发展作出具体分析,探讨这类问题正是我们东方研究者的职责。我们根据对西北各游牧民族社会状况的研究,认为马克思当时朦胧地发现的农村公社的原生态、次生态、再次生态可能复杂地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反映在东方游牧社会中,往往具体表现为其社会发展的两大特点。
  特点之一是表明为社会形态发展不完全或跃进式的发展。由于游牧经济的分散性,除了游牧社会奴隶制必然有其特殊性外,奴隶制与公社的排斥性也比较明显,所以它更容易从早期奴隶制未发展完全便跃进式发展为与公社较适应的封建领主制。因为,公社的公有性很容易在“国有”或“封建领主所有”的名义下继续保留。也因为游牧经济对农业经济的依赖特性,决定了它的社会发展很大程度上要必然受周围农业社会封建形态的影响。马克思不仅发现了公社二重性的本质,认为“农村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的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而且他还指出过,“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之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这里也可证实,即公社所有制及类似的部落制可能发展为次生的奴隶制和农奴制次生态,二者均属次生形态社会,其关系之紧密决定不同程度的跃进式发展。而且他还认为“俄国公社”甚至也可能跃过西方那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而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2](P231)。
  特点之二是由于跃进式发展而要求按社会发展规律进行补充发展的必然性。这样,以成吉思汗的分封制为代表的蒙古地区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已形成的同时,旧的原奴隶制生产关系又要求补充发展,就必然会存在过渡时期。至于是由奴隶社会向农奴制社会过渡,还是农奴制向其他社会形态跃进过渡,则取决于社会原有的基础,取决于生产关系原有的水平与变革的性质。蒙古社会的过渡形态和中国现代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过渡形态就是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应该指出,成吉思汗时期,由于其分封制的建立,蒙古已走上封建制道路,其奴隶制主要是指统一战争前后,特别是向外扩张的西征前后在手工业和农业经济中存在的奴隶制形态与奴隶制生产关系。这样,当时蒙古社会奇异的画面是原来的奴隶可能一夜之间摆脱了奴隶身份,而原来的自由民、甚至贵族则可能一日之间成了奴隶。这里反映了蒙古社会的过渡时期中两种制度社会形态的存在,不是其部落公社制内部必然发展成的次生态,而是社会发展本身需要经过奴隶制。于是,由于特殊的大动荡,便在东方游牧社会中的农业与手工业等领域,更多地补充发展了奴隶制,这样,也就产生了蒙古社会从早期不完备的奴隶制向早期的封建领主制的跃进式发展与过渡的社会形态。
 

【参考文献】

  [1] 元史译文证补(卷1上)[M].光绪二十三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19,乙集)[Z].
  [4] 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Z].
  [5]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
  [6] 留金锁.试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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