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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倬云《西周史》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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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倬云《西周史》选载(二):第八章“周人的生活”第1、2、3节

时间:2009-7-24 13:53:47  来源:不详
柱础,础底是大块卵石,础径约1公尺,可见其原来支柱之高大。中室是方形,以中柱为圆心画圆形,可以通过八个柱基,而且中柱特别粗大,直径达1.9公尺。由此推测,这一间大堂的中堂部分,在四阿顶的上面另有一层重叠的圆屋顶,当是金文中所谓太室(图51、52、53、54)(尹盛平,1981:17;周原考古队,1981;傅熹年,1981A)。
  召陈村遗址有几处卵石铺成的散水面,是没有排水暗沟以前的排水设备。召陈建筑群出土的瓦种类很多,有板瓦及筒瓦,都有瓦钉或瓦环以固定其位置。不仅召陈有瓦,客省庄、洛阳王湾、北京董家林等地都有泥条盘筑拍制的瓦片;客省庄更有尚未烧制的瓦坯(图版33、34)。凡此均说明了西周中期至东周初期,建筑用瓦,已相当普遍。大致西周以前房顶用草,西周早中期可能开始在屋脊等重要部位用瓦,西周晚期以后则大部分盖瓦了(周原考古队,1981;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6—187)。最近在扶风云塘的西周灰窖中,又发现大型陶砖,体积是36公分×25公分×2.5公分,质地坚硬,与陶瓦同样的陶质。砖的反面四角都有乳钉,据推测可能是用来贴在土墙外面,以保护墙面。这是西周砖块的第一次出土,更增加了有关西周建筑的知识(罗西章,1980)。
  上文介绍了简陋的半地下居住穴及复杂的宫室宗庙建筑群。两者的中间,应有普通的平房。只是至今西周考古资料中还缺这一环节。最近商丘出土的平房,属于商代早期。这一批九座房址,  
  图51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各建筑外观示意图  
  图52召陈F5复原设想平面之一  
  图53召陈F5原状初步设想──四阿瓦屋  
  图54召陈F3遗址复原图之二──上层圆顶
  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先在地面夯筑一个台基,略略高出地面,四周是斜面,作为散水用。夯土台上则是三间排房,中间高于两侧的边间。土墙是先挖墙壁基槽,顺槽用草泥垛成墙壁,内外壁修平,内壁面抹一层草泥,表面用火烧烤,成为红色,然后再涂抹黄色泥浆,各间并不互相通连,都各自向外开门。屋顶先用原木为檩,用芦苇束作为屋椽,紧密叠压,上面再加涂草泥屋面。以其中一座排房为例,中间的面积是南北宽3.3公尺,东西长5.4—5.8公尺,内有短墙,隔出西北一间小间。东南角是长方灶坑。地面都用草泥抹涂再经火烧硬。东西两侧间,都只有东西长2.6公尺,南北宽2.3—2.7公尺,地坪低,面积小,估计其屋顶也比正室为低矮。
  第二类房屋无夯土台基,只在地面用黑色草泥土垛成墙壁,地面也经火烤。第三类房屋是一座建在生土上的圆形小房子,直径仅2.6公尺,但室内有灶、坑,显然也是居住用的建筑(考古研究所等,1982:49—54)。商代的建筑不能当作西周建筑。然而商周的窖穴居住形式并无大改变,西周宫室建筑则大有进步,西周的平民居住的平房,应在商代这个形式上有所改进,却也不见得有很大的变化。
  北方用夯土及垛泥建屋。东南潮湿,土质又不够坚致,泥屋未为适宜。因此长江流域至今有木结构建筑的传统。在湖北荆门、圻春等地都曾发现西周木构建筑的遗迹(图版35)。兹以圻春毛家嘴的木构建筑为例。这批遗存在水塘底部发现。在5000平方公尺的范围,发现了两处遗址。一处有三组房屋,每组都为八公尺长,四、五公尺宽。木柱成纵列及横列排列,相距二、三公尺。另有几十根细木柱,及一节木板墙,地上有大块平铺的木板,并有木制楼梯的残迹,当是成组的木构楼房(考古研究所等,1962A)。
  西周房屋的内部陈设,大致以席与几为主。室内设席,是以登堂入室都须去屦。古人量度房间面积,也以几筵(席)为单位。一筵九尺,《周礼》所谓“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宫中度以寻。”(《周礼注疏》:41/15—16)以《尚书》“顾命”为例,堂上铺设的情形,门内设屏风与幄帐,靠南的窗间设蔑席黼纯(桃枝竹制的席,饰以白黑杂绘)、华玉仍几(饰彩玉的凭几);西面是厎席缀纯(镶边的蒲席)、文贝仍几(饰以贝壳的几);东边是丰席画纯(彩色为画的莞席)、雕玉仍几(刻玉的几);靠北边的是笋席玄纷纯(黑边的篾席)、漆仍几(漆几),陈设不外是一些竹席蒲席,即使天子御用,也不能说是舒服。室有幄帐,则大约不但西周有之,晚至春秋战国甚至秦汉,都有此设备。室外更不用说,必以帷帐为幄了(许倬云,197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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