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许倬云《西周史》选载(
许倬云《西周史》选载(
许倬云《西周史》选载(
许倬云《西周史》选载(
最新热门    
 
许倬云《西周史》选载(四)——第七章“封建制度”第1、2、3节

时间:2009-7-24 13:53:48  来源:不详
321)。因此,周人在北方黄土地带的优势,虽是征服,却不应当作异民族间的征服与被征服,而是大文化圈内族群间关系的重组合,以周人的族群代替殷商族群居于主要的地位。分封制度,在这一层意义下,是统治族群与各地土著族群的重叠关系。
  回到分封制度的本身来看,直接有关的史料在文献上有《左传》定公四年的那一段记载及《诗经》“大雅•崧高”和“韩奕”,在金文铭文中则为西周早期的宜侯及中期的大盂鼎。《左传》定公四年的文字,已在上章引过,不再重复。鲁卫唐三国个别的分配到若干礼器,如车、旅、弓剑、革鼓、玉器,若干成族的殷民,若干官职的属吏(如祝宗卜史、职官五正)以及指定大致疆界的土地(例如少皥之虚、殷虚、夏虚)与该地的人民(例如商奄之民)。分配给诸侯的殷民,如以其族名推测,当是有专门技术的工人,如陶氏作陶,繁氏作繁缨,而且保持其原有宗族的组织,所谓“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在有关鲁侯的一段中,还提到“分之土田陪敦”,杨宽以为土田陪敦,即是《诗经》“鲁颂•閟宫”:“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的“土田附庸”,而且也即是金文铭文中出现的“庸”,当是指附着于土地上作为“庸”的耕作者,庸也即是仆庸。在鲁的奄民,就是这种附着奄地的原居民(杨宽,1965:81—82;伊藤道治,1975:232—236)。是以由定公四年的记载言,一个分封的侯国,拥有三批属民,一是担任官司的人,一是分配的殷民旧族,一是附着在封地上的原居民。
  由《诗经》的“崧高”及“韩奕”两诗来看,“崧高”:“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执其功。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谢人,以作尔庸。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王命傅御,迁其私人。……王遣申伯,路车乘马。我图尔居,莫如南土,锡尔介圭,以作尔宝,往近王舅,南土是保。”其中也提到王室颁赐的礼物,如车马及介圭,王室分拨的“私人”以及“于邑于谢”的“谢人”,“以作尔庸”。属民中有王室的人同去,借召伯的力量立国,而以当地的原居民作为仆庸。“韩奕”:“奕奕梁山,维禹甸之,有倬其道,韩侯受命,王亲命之,缵戎祖考,无废朕命,夙夜匪解,虔共尔位,朕命不易,榦不庭方,以佐戎辟。……韩侯入觐,以其介圭,入觐于王,王锡韩侯,淑旂绥章,簟茀错衡,玄兗赤舄,钩膺镂锡,鞹鞃浅幭,鞗革金厄。……溥彼韩城,燕师所完,以先祖受命,因时百蛮。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籍。”韩侯不是初封,只是因朝觐而再受王命,确定合法的诸侯地位。因此,韩侯受王命戒饬,敬奉祖考的典型,正与金文中锡命礼的语气一样。韩侯受赐的礼物也不外旅章车马装饰及衣服,也与《左传》所述颇为一致。韩国初立时,燕师完筑城邑,而“因时百蛮”,语同“崧高”的“因是谢人”及《左传》的“因商奄之民”,也指藉百蛮(包括追貊之属)的服役,以服事韩侯。韩已立国颇久,却仍述及立国之初由“燕师所完”,其情形颇似“崧高”中屡次提到申国是“召伯是营”。二例合观,可能曾有召伯的人留在申国,有燕师的一部分留在韩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晋侯重耳借秦国的力量入晋。“晋侯逆夫人赢氏以归,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实纪纲之仆”。又《左传》闵公二年,卫亡于狄,齐国帮助卫文公复国,其时卫国的遗民,只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另有别邑共滕之民五千人。齐国派遣三百乘的兵力及甲士三千人留戍在卫文公的左右。这两件事都属春秋时,但借此二例或可说明诗中“召伯是营”及“燕师所完”二语的意义,至于召伯之众及燕人是否在申韩长期留驻,则不易考知。
  成康时代的宜侯,全铭已见上章,兹不具引,其中锡命虎侯移封于宜,赏赐的礼物也是若干彝物及弓矢,以及“易土,厥川三百□,厥□百又□,厥□邑卅又五,厥□百又卅”,比较前引《左传》及《诗经》的记载为精确,然而仍不易明白其确实四止。唐兰以为虎侯当是虞侯,本铭亦即泰伯仲雍受封吴国的记载(唐兰,1956:79),可备一说。“易才宜王人□又七生,易奠七白,厥用[千]又五十夫,易宜庶人六百又□□六夫”。明列了三种属民,王人与奠,都以姓为单位,当是一个一个宗族,与《左传》殷民六族七族的情形相似。王人可能为周人,莫人则可能是殷代旧族郑人,随虎侯南戍。“厥”若干人,可能是附属于上述二类高级属民的服役人口,在宜庶人则是宜地的原居民,相当于《左传》的陪敦与金文的附庸(白川静,1965A:529—552)。
  也属于成康时代的大盂鼎(图23),其铭文记载盂受锡命继承乃祖南公的职务,受民受疆土,先列举赐予衣服车马旅饰及“易女邦四白,人鬲自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易夷王臣十又三白,人鬲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