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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底瓶是烧水熬汤的炊具吗?——兼谈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尖底器

时间:2009-7-24 13:53:54  来源:不详
   近在“中学历史在线”上看到韩文彬先生的文章《尖底瓶烧水之奇巧》及其他相关资料。韩先生认为尖底瓶不是欹器、汲水器,而应是古人“给其注水,转动煨火烧水熬汤的专用炊具——尜壶”。韩先生在考察尖底瓶的功用时很注重这样一个问题:古陶器“要尖底干什么”,认为“有尖必有其用”,并在此基础上推断尖底瓶是便于锥插和转动受热的烧水熬汤之炊具。笔者认为韩先生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追问“要尖底干什么”很有必要,但笔者同时也感到推断尖底瓶为烧水熬汤之炊具尚存在一些障碍,有一些疑难和问题尚不能讲得通顺,这里提出来与韩先生商榷。韩先生推断尖底瓶为烧水熬汤之炊具有两个未经充分证的先置条件:一是韩先生认为“细质陶器”是能够用于烧水的,“细质陶器不能烧水是个世界范围内的错误认识”;二是仰韶文化尖底瓶表面没有烟炱,韩先生认为不能唯烟炱而论,烟炱可能因年代久远、雨水泥沙侵蚀及微生物分解而普遍剥落、消失。假定韩先生这两个认识都是成立的,我们在此条件下来讨论尖底瓶问题。
 
    考古发掘表明,仰韶时代并无专门的器座或灶孔用来插放尖底瓶,所以烧水熬汤之尖底瓶只能插于灶坑(火塘)的柴灰之中。我们知道,绝大多数尖底瓶腹部都有双耳,而且位置偏下,用绳索穿系双耳提吊时具有“虚则倒斜、中则正、满而覆”或“虚则正斜、中则正、满而覆”的特性(北京大学力学系王大钧、琎 、张菁,西安半坡博物馆孙霄、赵建刚《半坡尖底瓶的用途及其力学性能的讨论》,《文博》1989年第6期)。所以当水烧开、汤熬好之后是不能用绳索穿系双耳将尖底瓶从灶坑中提出然后倒出开水或汤饮用的,只能找垫子隔热用双手将滚烫的尖底瓶抱出,待倒出开水或汤水后又插回灶坑。这样一来,我们就要问:“尖底瓶要双耳干什么?”腹部双耳岂不成了多余之物吗?即使考虑尖底瓶只装半瓶汤水(这已有违尖底瓶作为烧水熬汤炊具之实用定性),可以用绳索穿系提吊而避免“满而覆”,但因尖底瓶双耳位置偏低、插入火塘柴灰之后双耳大体上要靠近柴灰才能保持尖底瓶的稳定,而原始人类只能用柴草烧明火不可能象现在这样用煤炭或电热,所以穿系双耳的绳索在烧水熬汤的过程中只能被烧毁。因为五、六千年前,不可能存在普遍使用类似于铁钩这样的金属工具待汤水烧好后将尖底瓶钩提出火塘,当然也不可能待汤水烧好后再用绳索去穿系尖底瓶的双耳将其提出灶坑(这有违人类生活和器用的基本常识、逻辑),所以即使考虑尖底瓶烧水熬汤只装半瓶这种情况,腹部双耳也是多余之物(如果为了便于把握,它也应该是做成两个对称的 扳,而不是可以穿绳的耳)。不但滚汤之时只能用双手将尖底瓶抱出抱进火塘,而且当尖底瓶及其所盛汤水处于冷却或温热状态下也只能用双手抱出抱进火塘,因为大多数尖底瓶用绳索穿系双耳都呈现“虚则倒斜、中则正、满则覆”的状态(7个样品瓶和一个石膏模拟瓶有5个如此。参见前文《半坡尖底瓶的用途及其力学性能的讨论》)。另外,尖底瓶作为烧水熬汤之炊具还有多种不便:因为口太小(最小仅0.5cm口径),灌水不易;因为口小,不便于观察瓶中的水是否烧开、汤是否熬好;因为尖底瓶必须始终锥插在灶坑柴灰之中,使烧好的汤水不能尽快冷却以供饮用(如待柴灰及尖底瓶在灶坑中自然冷却则有违尖底瓶作为炊具之定性,因它不能为人类提供方便、及时的服务);因为口太小,不可能用于熬鸡、猪、狗、鱼、蛙或其他野兽、野禽的肉汤、骨汤,只能用来装粟、黍等小颗粒粮食或其他东西熬汤,但因口小倒出时又容易发生堵塞(可以想象抱着一个滚烫的大瓶子想把里面的小米粥倒出来但又发生堵塞的情景)。半坡类型中已有黍的培植和生产,所以可以考虑先民们用尖底瓶装黍酿酒,锥插于灶坑便于密封发酵,但酒糟要腾出尖底瓶也会很不方便,更重要的是半坡类型的经济条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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