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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城市形成的三个阶段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的经济条件下完全形成,二是少量的临时性的商品物物交换,由于它与官营手工业作坊相比较,与政治、军事中心的城邑的关系更趋松散。因此,它更缺乏条件在都城大邑中占有一席之地。市、城分离的状况更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实际。如河南偃师二里头宫殿废墟、郑州商城遗址以及湖北盘龙商城和安阳殷墟都城遗址等,尽管各个都邑城址分布较大,遗物收藏颇丰,既有城垣、宫殿基址,又有手工业作坊等遗迹,但商代的都邑经济,仍以农业生产为主。如规模宏大的商城遗址,其东墙、南墙各长1700米,北墙长约1690米,西墙长约1870米,周长大致为7公里。四周城墙共发现有十一个缺口,这些缺口有的可能是该城毁损过程中产生的,有的可能是该城的城门。但从城址中“其出土物看,这些居民大半是农业人口,同一般村落遗址似乎没有太大的区别”〔21〕。这也正好反映了早期城邑的某些特点。不过,与一般村落遗址又有所不同的是,商城外围还有一批按照一定布局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如南北近郊各发现一处铸铜器遗址,西郊有烧陶作坊遗址,北墙处发现制骨器作坊遗址。只是这些作坊中所制作的各种手工业品还不是为了市场需要,而主要是专门为统治者所制作的〔22〕。

由上可知,从中国古代的文献记载和现代考古城址发掘中,都还没有发现夏商时期的城邑中有市场的任何痕迹。尽管这一时期市场已经出现,但它与当时的城或都邑仍处于分离或相对隔绝的独立状态,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

 

 

三、城、市合一阶段

 

  在中国古代城市形成的过程中,城与市自渐趋结合到最终合二为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经历了几百年之久。在时间上大致包括西周至春秋时期。可以认为,春秋战国之际,才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城市诞生之时。

  从城市的起源看,“城”是适应统治集团的需要,统治者利用它行使国家职能,由于政治力量的作用自上而下形成的;而“市”则是由于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商品交换以及伴随出现的手工业的逐渐发展,剩余产品的不断增多,由“下”而“上”形成的。在城、市分离阶段,由于城的功能偏重于政治中心与军事堡垒的作用,因而抑制了具有经济性质的市与城邑的有机结合;同时,由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能完全冲破人为的某些束缚向城邑内部“进军”;此外,当时城邑农产品的主要供应途径,是通过军事性的野蛮掠夺和强制性的征收,而有市无市对于早期国都或城邑则并不那么重要,况且,设市人多又杂,更容易增加城邑防卫上的困难,削弱了城邑的政治、军事功能。因此,至商代中后期,城郭之内虽然开始设有为王公贵族服务的手工业作坊和极个别临时性的集市,但仍然改变不了当时的都城突出的单纯军事防卫性质。对此,从当时的城或都邑的特殊性质所反映的地理特点,即夏、商时期的城多筑于易守难攻的依山傍水之处就可得到佐证〔23〕。

  在中国古代究竟从什么时候起于城邑中设有市场,文献史料中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但从《周礼》等早期经史中与市场相关的记载可知,在西周时城邑中已开始设有市场,从而拉开了中国古代早期城与市结合的序幕。

  在周代,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聚居点增加,手工业与商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因此,随之而来的是城、市观念上的变化。人们一方面逐步认识到工商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富强有着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诸侯割据,各国认识到仅有城墙的防御功能而无经济实力的城难以长期固守。同时,随着统治集团地域的扩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统治者为使其生活更为便利和舒适,并为增强都城的防卫能力,在开始仅建有宫殿或衙署等政治、军事性建筑的“城”里,允许在“城”的城厢设“市”贸易,进而手工业作坊等也不断随之出现并增多,“城”的规模由此相继扩大,人口增加,逐渐形成了“前朝后市”的格局。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的逐渐发展,市场的增多,促进了一些交通发达的商品集散地或繁华的市场,因军事、政治等原因,围“城郭沟池以为固”,从而出现了“市”、“城”合一的情况。所以,“市”有大市、小市,早市、晚市,定期与不定期市等之分。《周礼·地官》曰:“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莅焉。”所谓“市师”,即“司市”。“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24〕。即是说,当时“市”中所设的管理官员,其职责不仅在于监督商贩货物等出入城门,整顿摊肆货店排列场所,甚至确定物价、限制违禁品买卖等,而且自身有专设的吏所治舍及其管理制度等。可见,当时城中有市是毋庸置疑的。

  通过上述城内部市的建立以及外部城的修筑这样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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