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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钱粮先已奏销应造实在兵马文册未及另造事揭帖》。 [163] 罗庆芗:《衡阳县志》卷第二《事纪》第二之二,同治十三年刊本。 [164] 宋世煦:《耒阳县志》卷1之9,《祥异》。 [165] 黄楷盛:《湘乡县志》卷3,《赋役》。 [166] 参见郭松义:《从辽饷九厘银的重新征收论清初的三饷蠲免》一文,载《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二辑,第123-13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1月版。 [167] 《大清会典事例》卷177,《户部·田赋·赋役全书》载:“(顺治)十四年题准:九厘银,昔入存留,今改起运。南粮本折,昔留南用,今抵军需。”光绪二十五年刻本。 [168] 张雄图:《长沙府志》卷7,《赋役志》。 [169] 罗庆芗:《衡阳县志》卷4,《建置八》:“漕仓九廒,在北门外临蒸故驿,云顺治十二年经略洪承畴督运衡阳,建以储军米者也。” [170] 船据估计是一种船身狭窄但操纵灵活的小船,春夏水涨船高时可运米十五石左右,冬季水浅的时候只能运米七、八石左右,行船速度“自沅州运米至镇远,每次往返约行一月有余……一年之内计只可运米八、九次。”见洪承畴顺治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密揭帖》,北图善本室所藏。 [171] 以上未指明出处者,均见《十朝诗乘》卷2,第50页。 [172] 彭而述:《读史亭文集》卷10,《记下》,《自沅抵贵日记》及《自贵至镇远日记》中也提到了凿开诸葛洞之事与“裨将”王可就这个人。 [173] 《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407页,顺治十四年正月十四日《经略洪承畴揭帖》。 [174] 黄志遴的叔父黄徽胤是洪承畴的“姻亲”。顺治八年五月御史张煊在弹劾吏部尚书陈名夏植党行私诸款中,曾提到“拟太仆寺卿,舍傅景星三年俸满之左通政,而越升黄徽胤一年俸浅之少卿,徽胤为洪承畴姻亲,任意迎合”之语,见《清史列传》卷78,《贰臣传甲·张煊》,第6501页 。又《洪承畴传》中也提到“太仆寺少卿黄徽元因承畴姻亲骤升正卿”之语,都是指同一件事。黄家是福建晋江开风气之先的簪缨世家,志遴曾祖黄凤翔为嘉靖四十年举人,隆庆二年榜眼,“泉中科第不不乏,而明及第自凤翔始。”见黄任:《泉州府志》卷43,《明列传七》。祖孙两人均为明清两朝开福建风气之先的人物。志遴父熙胤也官至刑部侍郎,见《泉州府志》卷45,《国朝列传》《黄熙胤传》。 [175] 黄任:《泉州府志》卷50,《国朝循绩·黄志遴》;朱升元:《晋江县志》卷11,《人物传五·仕绩·黄志遴》,乾隆三十年刊本。 [176]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94页,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35册,A35-64,同日之二《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选补湖广藩司》。 [177] 卫周祚:《洪承畴墓志》,北京图书馆善本室藏。 [178] 洪承畴:顺治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密揭帖》,北图善本室所藏。 [179] 谈迁:《北游录》,第37页,顺治十年九月初八日事。中华书局1960年4月版。 [180]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60页,顺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28册,A28-13,顺治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之二《五省经略洪承畴揭为自陈不职请赐罢斥》。 [181] 彭而述:《读史亭文集》卷5,《序四》,《贺粤西制府序代》。 [182]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51页,顺治十二年二月十九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22册,A22-35,同日《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究竟选补堪任道臣》。 [183] 刘宗向:《宁乡县志》故事编第九,《官师传》。 [184]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51页,顺治十二年二月十九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22册,A22-35,同日《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究竟选补堪任道臣》。 [185] 易文基:《长沙县志》卷13《兵防》记载:“自明朝设林湘驿、铜官驿、站船后载,置脚马五十六匹。顺治十二年乙未,经略洪承畴驻长沙,见驿冲繁,请增马一十二匹,后偏院移驻沅州,差使从宝庆、靖州往来,以至湘乡邵阳二县详请适中地方公设腰站,名湘邵驿,将本县额内站马共拨一十八匹,协济湘邵腰站。” [186] 如左标提督李本深营随征副将王有仁,顺治十年领亲丁战马至湖南驻守,“或捐资招兵,或备银买马,随营效力,志在功名。”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第575页,顺治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30册,A30-113,同日《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预补营将》。 [187] 卫周祚:《洪承畴墓志》。现存洪承畴档案文件中,似乎没有发现文中所提到的这个奏疏。 [188] 《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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