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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鲁晓夫、毛泽东与中苏未实现的军事合作

时间:2009-7-24 13:56:05  来源:不详
1958年12月苏联的第一艘核动力潜艇试航成功,实现了潜艇舰队脱离海岸进行远洋航行的愿望。36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外出潜艇与本土的通讯和联络问题,那时还没有卫星,只能依靠无线电台。在此之前,苏联海军经过反复讨论,向国防委员会提交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在苏联本土建立长波发射电台,但因其耗资巨大且通讯质量没有可靠和稳定的保证而被否决。第二个方案是在中国的海南岛和印度各建一个长波发射台,分别承担与在南太平洋和印度洋航行的潜艇舰队联络的任务。赫鲁晓夫毫不犹豫地否决了印度方案,他不想因此造成尼赫鲁的反感而破坏刚刚建立起来的苏印关系。对于海南岛方案,赫鲁晓夫认为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不会有任何困难,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苏联有共同的安全利益,况且中国海军也是在苏联的帮助下发展起来的。37于是,1958年1月6日,苏联国防部的普拉东诺夫海军上将致函中国的海军司令肖劲光,试探性地提出了由两国海军共同建立和使用长波电台的问题,同时提交了一份协议草案。38
     
    恰在此时,中方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早在1954年海军第一支潜艇部队建立时,中国就开始着手长波电台的建设了。在苏联的帮助下,进口的三套“突浪型”长波电台设备于1957年分别安装在青岛、宁波、湛江地区。但这些都是中小功率的长波电台,随着潜艇部队的发展和远航训练任务的增多,迫切需要建设大功率的长波电台。鉴于中国难以承担这样的工程,海军便与苏联有关方面联系、商洽,希望他们能给予帮助。39
     
    建立长波电台是双方的共同需要,但如何建立呢?4月18日,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致函彭德怀,建议从1958年至1962年在中国华南地区,由中苏共同建设1000千瓦大功率长波发信台和远程收信中心各一座,投资1.1亿卢布,苏联出7000万,中国出4000万,建成后中苏两国共同使用。4月24日,毛泽东指示有关部门作如下答复:同意在中国建设该项设施,但费用全部由中国负担,所有权是中国的。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在5月10日召开的第一五二次军委会议上,彭德怀主张,电台不要合办,应由中国出钱自己办,平时可向苏方提供情报,战时苏方也可来人,总之不要让外国人在中国搞军事基地,这样影响不好。会议确定将苏联的建议交海军和总参通信部研究并提出意见。5月23日军委再次开会,确定不同苏联合办长波电台。6月4日,彭德怀向苏联在华军事总顾问杜鲁方诺夫陈述了中方的意见。40
     
    6月5日,彭德怀将这次谈话记录呈送毛泽东,并报告说,苏方仍坚持原来双方共同投资建台的意见,并提议6月上旬即派专家来华进行选址、勘查设计、拟制协定等工作。为了不影响勘查设计工作的进行,彭德怀建议,同意苏方来人着手进行一些技术性工作,有关投资和使用等问题可放在下一步解决。6月7日毛泽东在谈话记录上批示:“可以照所拟办理。钱一定由中国出,不能由苏方出。使用共同。”如果苏方施加压力,“则不要回答,拖一时期再说。或者中央谈一下再答复。此事应由两国政府签订协定。”毛泽东还在彭德怀的谈话记录中特别加了一句:“这是中国的意见,不是我个人的意见。”41此时,毛泽东对苏联的固执态度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6月12日,彭德怀正式给马利诺夫斯基复信,再次说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并建议两国政府就此签订一项协定。6月28日,苏联海军通信部部长助理列特文斯基率领一个6人专家小组来到中国,并带来了一份协议草案。苏方仍然坚持由中苏两国共同建设长波电台,费用可以双方各承担一半。随后,中苏双方进行了多次洽商,未能就协议达成一致意见。7月21日,彭德怀根据中央军委讨论的精神,又一次致函马利诺夫斯基,重申了由中国自行建设的原则:“欢迎苏联在设计和建筑等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有关工程的建筑费用、设备费用和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由中国全部承担,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事情。”42
     
    就在这一天,苏方又提出了“联合舰队”的问题。这个建议是针对中国要求提供海军援助而提出的,但同时也有可能是解决长波电台问题的一种变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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