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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改革

时间:2009-7-24 13:57:18  来源:不详
制度,确保宗法地主势力的统治和宗法封建贵族的世袭地位;又仿照古代“工商食官”的制度,下令实行“五均六管”,垄断工商业和高利贷。同时,他还假托古制,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更改官制,授爵封官,滥改行政区划与建制等等。王莽的一系列“复古”决策,严重违反了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不仅没有解决西汉所积累的社会矛盾,反而成为农民起义的催化剂。当绿林、赤眉、铜马等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之时,王莽的“托古改制”也陷于灭顶之灾。

  历史上改革变法的经验与教训

  中国历史上,历代改革家在改革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经验,同时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首先,改革要配套。金世宗完颜雍的改革与元世祖忽必烈的改革,可以说是成功的例子。金世宗的改革,不仅促进了金朝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最后完成,而且保存并促进了中原地区的封建文明的发展,出现了“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金史·世宗纪下》)的安定局面。金世宗也因此赢得“小尧舜”的美名。元世祖忽必烈“附会汉法”,不仅使北中国从前四汗(成吉思汗、窝阔台汗、贵由汗、蒙哥汗)时的疮痍满目逐渐走向大治,而且迅速统一了全国,实现了“廪有余粟,帑有余财”(《至正集》卷77),使元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发达最强大的国家。然而,历史上也有不少次改革,并没有针对时弊配套进行,而是出于财政上的考虑,单打一式地推进赋役制度改革,结果无法克服当时日益积累的社会矛盾,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唐德宗任用宰相杨炎推行的改革,就是突出的例子。众所周知,中唐以后,唐王朝陷于严重的社会危机之中。一方面,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上,初唐为控制地方所设置的监察区性质的“道”和军事防御区性质的“道”等中央派出机构,到唐中朝互相结合,演变成拥有一方行政、军事、财政大权的割据势力,造成藩镇割据,并且导致了有名的“安史之乱”。到唐德宗时,又爆发了成德节度使李维岳、魏博镇田悦、淄青镇李纲、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联合起兵抗唐的“四镇之乱”。藩镇割据与唐中央统一的矛盾,是当时社会危机的主要表现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导致了均田制的破坏,贫富分化更加悬殊,大量均田农民破产,变成流民,“天下户口,什亡八九”(《资治通鉴》卷226)。这样,自初唐以来一直实行的按丁征课丁税的赋役制度——租庸调制,实行不下去了。由于国家控制的户口骤减而使国家减少了收入,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这是当时又一重要的社会矛盾。在这两种危及社会安定和国家统一的矛盾面前,唐德宗却没有实行相应的配套改革,而是只抓钱粮,由杨炎主持两税法的改革,即按田地、资产征收夏秋两税。两税法的实行,使赋役负担趋向合理,政府也因此增加了收入。这在中国税制史上是一次重要的改革。它简明易行,历代相沿,至明初而不改。尽管税制改革很成功,但却不可能化解政治上的藩镇割据与中央统一的矛盾,致使社会动荡不已,唐王朝国力日渐衰败,最终导致五代十国分裂割据局面的出现。

  其次,改革要循序渐进。著名的商鞅变法,就是分步进行的。公元前359年开始的第一次变法,以推行什伍连坐法、颁行“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则“倍其赋”,赏军功、禁私斗、崇本抑末、实行“尊卑爵制等级”为内容的改革,经过实践,取得显著成效,秦国变得“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在此基础上,于公元前350年开始第二次变法,以“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以上见《史记·商君列传》),普遍推行郡县制、为田开阡陌封疆、统一赋税、统一度量衡等为内容的改革。它是第一次变法的进一步深化。两次变法的结果,使原来落后的秦国,在短短二十年间由弱变强,从而为其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由于急功近利导致失败的例子,则以末光绪皇帝主持的维新变法最为典型。自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六月十一日颁布“定国是诏”开始正式变法,重用康有为等维新人物,力图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除旧布新。不过,光绪皇帝推进改革的办法,是靠发布谕旨。有时一天竟多达十几道,反映了他变法的急切心情。据统计,在“百日维新”期间,他一共发了110道谕旨、诏令。但光绪皇帝靠这种急风暴雨式地颁布谕旨推进改革的做法,没有收到什么实效。当然,导致维新变法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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