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三、落实政策,拥军优属保稳定促和谐
年初,根据提标文件按时发放了2008年优抚对象补发优抚金143220元;发放了中央春节生活补助资金220680元;发放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9万元。对全区部分低保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和福利院、地方驻军单位进行了春节慰问,慰问金计20800元。
6月份,召开了一次优抚座谈会,收集了伤残军人规范的医疗票据,发放了重点对象医药费补助。于7月25日至6月25日下乡核查登记,认定全区老复员282人、“三属”72人;同时,开展了《优抚对象医疗费管理办法》调研,为出台正式文件打好基础。
目前,我区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政策落实较好。去年7月,省厅万副厅长来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但由于受改革不配套的影响,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近些年来有所下降,优抚对象反映较多。我区100多名赴老挝参战人员,在落实参战待遇后又提出超期服役十多年的经济补偿要求,要求解决养老保险,心情很急迫,有群体上访的苗头。还有1955年以后抗美援朝人员要求给政策给待遇,也有个体上访现象。在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转轨时期,优抚对象失落感、攀比心理日益增强,思想动荡不安,需要加大力度,做好工作,维护稳定。对此我局今年上半年从三个方面开展了此项工作:一是结合医改,配合市局出台了“医疗保险加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二是与优抚对象交朋友,积极沟通,疏导优抚对象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合理诉求。积极建立反映渠道,将其合理要求层层上达,引起上级重视,统筹考虑。三是耳聪目明,做好信访工作。在优抚对象中交真心朋友,通过觉悟高、联系多、肯配合的热心人掌握动态,有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苗头,迅速下访,做工作,主动制止,避免了不良后果。
四、强化管理,发挥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的作用
1、加强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积极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已建成村务“两公开”示范乡镇一个、示范村六个,积极督促各乡镇开展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会同区司法局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律培训,同时加强了村(居)委会的制度建设,档案建设,会同其他部门发挥了村两委班子的积极主动性。
2、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维护社会稳定。7月23日,我局联合市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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