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与各项改革制度相配套的操作办法,逐步建立起与反腐倡廉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3、进一步完善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首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层级管理权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落实好《深圳保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其次,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对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将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加大组织处理力度。最后,突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决策和权力行使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4、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突出保险监管机构的特点,确定依法监管的重点。结合保险行政许可和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保险监管人员在保险工作上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同时提高信访办案效率和水平。严格按照信访办案程序进行,凡查办、督办的案件都要拟订查办、督办方案,经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继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增强服务保险业的意识,促进保险业改革和发展,促进保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素质。继续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等部门组织的纪检监察知识培训,加强与保险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交流。
6、促进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
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深圳保监局廉政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行政许可和现场检查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执行情况,切实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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