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三是重视住宅内外水沟的修浚。如果水沟积污太多,容易引起疾病,所以《周礼·宫人》说:“为其井匽,除其不蠲(清洁之意),去其恶臭。”古代建造房屋,有天井,有水沟,即《周礼》所讲的井匽。这种水沟,修建在地下的叫阴沟,即今日所称下水道;修筑于地面的水沟叫阳沟。古人很注意保持水沟清洁,其他绕屋沟渠,也经常加以修浚。汉代王褒《僮约》中规定家仆的日常劳动中,便有“浚渠缚落”,“浚渠”,即是修治水沟的工作。
四是关注饮用水的卫生。古人很早就发明了凿井以汲洁净水的技术。考古学家在河姆渡遗址发现的一口古井距今已5600余年,井口为方形,水井外围有一圈呈圆形分布的栅栏桩,并有顶棚覆盖 (杨鸿勋:《河姆渡遗址木构水井鉴定及早期木构工艺考察》),这说明当时很注意对饮用水的保护。据乾隆二年(1737年)颁布的《苏州府永禁虎丘开设染坊污染河道碑》载,当时虎丘山前染坊遍布,污水注入河中,致“满河青红黑紫”,“各图居民,无不抱愤兴嗟”,于是官府颁布禁令“勒石永禁虎丘开设染坊”,所有“染作器物,迁移他处开张”,“如敢故违,定行提究”(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这块碑文可说是我国第一件河流水质保护法令。
五是注意维护和治理定居生活区环境的清洁卫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居地与公共墓地分隔开,这几乎成为古代社会人们普遍采用的做法。二是实行人畜隔离。三是禁止在街道上倾倒生活垃圾。《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堪称世界上最早的环境卫生法。到了汉代更进一步规定路旁居民要以水洒道,以防止灰尘的扬起。由于管理比较严格,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形得到有效制止,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卫生。当然,使定居生活区的垃圾清除工作走上经常化和组织化则要到清末。如在杭州,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正月,规定由清道局专门负责垃圾清除。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这一工作改由警察局管理。在常州,光绪三十一年(1906年)由商会率先创办负责清道的组织,每天安排清道夫打扫主要街道。
纵观中国古代环境卫生的治理状况,我们认为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凸显出“天人合一”的人本理念。我国先民很早便重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与疾病的相互影响,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先民的天人合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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