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历史教案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吴学昭:杨绛与寅恪先生…
司法部第一任部长史良速…
最新热门    
 
史良昭:《赵氏孤儿》故事考辨与历史复原

时间:2011-01-05 13:29:16  来源:不详
滥的手段,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晋国君权的衰落。

 

  赵盾于是选择逃亡,未及走出国境又调头返回都城,因为当月月底,灵公就在游玩桃园时被赵盾堂弟、襄公女婿赵穿杀死。《左传》用了“攻灵公于桃园”的笔法,可见是堂堂正正的讨伐。赵穿的起事是否得到赵盾的授意,史无明载,但晋灵公与赵氏家族为敌必然自取灭亡,则是不争的事实。司马迁就说“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民不附,故为弑易”。这样便发生了著名的“董狐笔”事件:史官董狐大书“赵盾弑其君”,在朝堂公布。赵盾不服,董狐云:“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容忍了这一记载。可能他认为应当尊重史官的职守,却不曾料想到这种口实竟会对赵氏家族日后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亡不越境(越境是不问国事的标志)”的罪名恐怕是对赵盾的冤枉,不过他确实“返不讨贼”,不仅不讨,还让赵穿作为使节去周朝迎回襄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黑臀继位,即晋成公。他倒不是故意示威,而是认为既然一名君死了,又来不及生下儿子,就应该尽早补上空缺,以保持国家的正常运作。成公继位元年,即前606年,便发布了一项奇特的法令:恢复公族大夫制度,并且各卿(执政大夫,上中下三军中的六卿)的嫡子(正妻所生子,特指其中的法定继承者)均可得此职爵。原来晋国自献公时期起,便规定除太子外,君的其他儿子以及上代君的血胤都要移居国外,未经召请不得随便回国,故有“晋国无公族”之说。公族大夫一职,本是掌管公族事务,兼管卿族,至此则巧妙地转换概念,使卿族也能参加国家的祭祀与推举活动,大大提高了地位与权力。毫无疑问,这是赵盾的主张。这一法令不仅为后世的历史学家所瞩目,它也竟然成了日后“赵氏孤儿”悲剧的起因。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www.lsq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