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文化的特性所决定的。例如,现存宋元本古籍虽已是凤毛麟角,唐代以前的文字遗存更是难得一见,但唐宋以前古籍的精华,却通过历朝历代经久不息的传抄与翻印,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且服务于后世,为弘扬中华文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再生性保护的措施,统一对古籍进行缩微复制的方式可谓其一。上世纪80年代中期,文化部先在国家图书馆组织成立了“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随后,各地古籍收藏馆普遍开设了缩微胶片阅览室,基本上取代了古籍善本原书的对外借阅。这一做法事实上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古籍保护与使用之间的矛盾,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通过阅读器看胶片,是一种既费事又易使人疲劳的阅览方式。另一方面,古籍缩微胶片的收藏馆,仍局限于参加了缩微复制工作的古籍收藏馆,古籍收藏与使用的范围依旧没有扩大。
综合比较,最好的方式就是利用古籍影印技术,将古籍影印出版,以满足学术界对古籍的需求。影印本古籍是最接近古籍原貌的载体,而且阅读起来较原书更为便利,完全可以取代古籍原书的阅读使用功能。这对古籍原书的保护当然也非常有利。
这种以抢救古籍,加快古籍的开发利用为宗旨的古籍影印活动,与清末以后零星进行,且以商业价值为主要目的的古籍影印活动,具有本质的区别。区别之一就是,前者从一开始就从大局着眼,有着十分严密和科学的规划,系统性较强。在指导思想上,公益性占据了相当的位置。
以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承担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为例,其宗旨在《序言》中表述得非常清楚,就是“将分藏于国家图书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以及高校、科研系统图书馆,乃至博物馆的珍贵古籍善本,有计划地利用现代印刷技术复制出版”,“以使珍稀的孤本、善本化身千百,分藏于各地,确保珍贵文献的传承安全”,“扩大流通,促进古籍善本最大限度的传播和利用。”这段话,就是对当今古籍影印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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