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一种艺术创造,是“借笔墨而淘泳乎我”,从而达到书我两忘、人书俱一的谐境。《东方艺术·书法》提名的“全国书法二十家”,皆书名籍甚,书法意象各不相同,或清雅俊逸、或疾昂沉阔、或平实稚拙、或幽婉畅达……,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他们对书法传统的解读,感受到他们的鲜明气质和独立品格。
“万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在当代文化大背景下,书法传统的承继和发扬,仍然面临一定程度上的尴尬:书法认识的普遍性问题、书法创作的观念性问题、书法艺术的独立性问题、书法赏鉴的普及性问题,依旧是摆在中国书法人面前的一个沉重话题。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一大批人为书法艺术表现之可能所做的探索和努力,值得欣慰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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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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