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对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动辄万亿的“慷慨”投资规模,10年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还未到4%。在捉襟见肘的经费面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口号多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关于提高教育经费在全国GDP中比例的政策由来已久。早在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8条中就曾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
也就是说,按此纲要,到2000年,4%已经成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比的下限。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4条也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但遗憾的是,即便是18年前的那一目标,迄今也尚未实现。
根据世界银行2001年的统计,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等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4.8%,而哥伦比亚、古巴、约旦、秘鲁等中低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5.6%。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