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形制,甚至有专门的制度,简的长短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经典作品用大简书写,而普通的文件和书信则主要用小的简。
汉代王充的《论衡·量知》记载,“夫竹生于山,木生于林,未知所入。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大者为经,小者为传记。断木为椠,片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这是对简牍的记载,简一般是竹简,也有木简,而牍则为木牍,也有少量的竹牍。
钱存训在《书于竹帛》中指出,“竹简和木牍是中国最早的书写材料,在中国传统文化上,简牍制度有其极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不仅中国文字的直行书写和自右至左的排列顺序渊源于此,即使在纸张和印刷术发明以后,中国书籍的单位、术语,以及版面上所谓的‘行格’的形式,也是根源于简牍制度而来。”
研究简帛,不仅重其文字所载的内容,而且还可据其制度对历史和文化等有更深入的了解,甚至在一些素来不被注意之处,也能做出不小的文章。
人们熟知的孔子“韦编三绝”,他所读的自然是竹简,而这些简用牛皮或者绳子穿起来,编成一“篇”或“册”。比如,关于“册”字有种说法:它是个象形字,即最初为简的并列。这些称呼并没有因为简帛的消失而荡然无存,今天,这些说法都保存在我们的书籍文化中。
2007年11月,在中国台北举办的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上,邢义田教授发表了《汉代简牍的体积、重量和使用》一文。他用新技术研究汉简,被认为“独辟蹊径”。他按照“中研院”史语所所藏的汉简的形制,到额济纳旗河沿岸考察时,“还刻意寻找汉简的主要木料来源——胡杨和红柳”。考察后,他请人将胡杨、红柳和松木标本按照汉简的一般规格切成简,亲手试验。他的结论是,如果有汉代竹简本的《史记》,这部书有526500字,那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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