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三十三年,即公元1768年春天,“摄魂”的谣言迅速在江南蔓延开来。谣言的源头事实上是很难追溯的,据后来的处理结果看,可能缘于浙江的几个平常案件。
这一年年初,浙江北部湖州德清县城东的水门和桥梁因年久失修倒塌,县令就用招投标的方式将维修工程承包出去。来自海宁县的石匠投标失败,仁和县的石匠吴东明中标承揽了修建工程。
这件事本来极为普通,却被邻近一个寺庙的和尚恶意利用。
德清城外有两座寺庙,观音殿和慈相寺。观音殿香火鼎盛,而慈相寺则门可罗雀。慈相寺的和尚贫困潦倒,便对观音殿心存嫉恨,于是利用这个竞标事件散布谣言并发了传单,说投标失利的海宁石匠为了报复,在县城外去观音殿的路上做了法,路过的人都要遭殃。
这个谣言不胫而走,并被添枝加叶地说走了样。说是修桥的木桩很难打到河底,石匠们需要将写有活人名字的纸片或活人的头发缠在木桩上,以人的魂魄精气来加大打夯力度,并加固水门和桥梁的基础。
当地民间本来就普遍相信匠人有施法害人的魔力。于是有人找到吴东明,求他将写有自己仇人姓名的纸条打进桥桩里。吴害怕惹出麻烦,立即报告当地保正(也叫保长,在当地掌管户口治安、训练壮勇等事),将此人扭送德清县衙盘问。知县审理后,下令将此人打了25大板后才许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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