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6月27日晚,在对德和约签字前的最后时刻,顾维钧[注: 顾维钧(1888年~1985年)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最卓越的外交家之一,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时期外交界的领袖人物,中华民国高级外交官员。]拟定了最后一个妥协方案。方案提议在和约签字之前,由中国代表发表一个口头声明,声明签约之后,不得妨碍将来重新提议山东[注: 山东省-山东省简称鲁。在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京杭大运河的中北段,省会济南。西部连接内陆,从北向南分别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四省接壤;中部高突,]问题。
声明如下:“今日在签订对德媾和条约之前,中华民国[注: 中华民国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简称民国。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成立于1912年的民主共和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全权代表因该约第一五六、一五七及一五八款竟使日本继承在山东之德国权利,不使中国恢复其领土主权,实不公道,兹特以其政府之名义声明:彼等之签字于条约,并不妨碍将来于适当之时机,提请重议山东问题。因对中国不公道之结果,将妨碍远东永久和平[注: 和平通常指战争之间或没有其它敌视暴力行为的状态,也用来形容人的不激动或安静。和平可以是自发性的,政治鼓动者可以避免过于激动;和平也可以是强制性的。]之利益也。”陆徵祥当即批准了这一声明。
6月28日,举行对德和约签字仪式。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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